柯文哲羈押禁見 民眾黨轟檢調:不見賄賂事證卻羅織罪名

2024-09-05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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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城案北院裁定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收押,民眾黨抗議羅織罪名,圖為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左)、總召黃國昌(右)1日至北檢外聲援黨主席柯文哲。(資料照片,顏麟宇攝)

京華城案北院裁定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收押,民眾黨抗議羅織罪名,圖為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左)、總召黃國昌(右)1日至北檢外聲援黨主席柯文哲。(資料照片,顏麟宇攝)

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案圖利,今(5)日重開羈押庭,裁定羈押禁見。對此,民眾黨聲明表示,自8月30日檢廉發動搜索柯文哲住家、辦公室及台灣民眾黨中央黨部以來,柯文哲即遭受司法不公平對待,檢廉在搜索時明顯踰越搜索範圍,後續更以馬拉松式訊問,進行非關案旨的偵訊,極力羅織罪名、斧鑿斑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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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表示,過程中,人民親眼見證檢方與特定媒體勾串洩密,踐踏法治國原則,擴大台灣社會的鴻溝與裂痕。檢方聲押理由不充分,特定媒體獨家報導與傳聞卻漫天飛舞,偵查不公開淪為笑柄,柯文哲主席還未走進法庭,已遭輿論千刀萬剮判處嚴厲極刑。

民眾黨表示,基於相同事證,前一案之地院法官裁定「無保請回」,本次之地方法院法官卻裁定「羈押禁見」,裁定理由前後迥異之依據為何?本次裁定,法官表示「被告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之,貫徹意志,迥然若揭」,據此做為裁定羈押柯文哲之主要理由。

民眾黨提到,然而,關於京華城之容積係由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以「共識決審議」,並非由柯文哲前市長一人所決行;且台北市都發局於蔣萬安市長任內,亦曾發布新聞稿,說明京華城容積率變更合乎「合宜性、公益性、對價性、適法性」,本次法官如何認定柯文哲「明知違法卻執意為之」?裁定如何服眾? 

民眾黨說,在本次法院裁定中,不見任何期約賄賂之事證、更無坊間所盛傳之「不法金流」存在,法官諭令卻表明相關事證「仍有待偵查檢察官依調查所獲之具體證據查明」,如此單憑揣測就入人於罪,扣柯文哲以「涉犯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之罪名,已對司法之嚴謹與公正性,構成嚴峻挑戰。

民眾黨表示,柯文哲擔任台北市長期間,一心促進北市繁榮、為民謀福,坦蕩清廉;30年從醫生涯救人無數,其一生清譽不容抹黑踐踏。台灣民眾黨將團結一致,堅定支持柯文哲主席捍衛清白。

最後,民眾黨呼籲,司法應秉持勿枉勿縱、無罪推定原則,而非淪為政治工具,以臆測、片面偏頗之證據入人於罪,值此危難時刻,台灣民眾黨更將全黨上下一心,黨公職人員亦將堅守崗位,發揮在野黨監督制衡力量,秉持創黨理念與初衷,秉持「清廉、勤政、愛民、愛鄉土」價值,堅定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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