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敬一專文:數位時代的經營原則─放下你手中那條舊藤!

2024-09-12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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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以前 CD 片不太願意收錄「太小眾」的怪異音樂,怕影響 CD 片的銷售。因為以往音樂的唯一承載平台是 CD,所以小眾音樂難以透過單一的 CD 平台存活。但是 Spotify 的市場卻是依循個人意願選曲,所以小眾音樂更可能存活,小眾音樂的市場也因此得以展開。這個道理與「極端言論容易在多元平台存活」,是同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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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聽覺與視覺不同:後者很難「一心二用」,但是前者容許「分心」;慢跑、瑜珈、散步、重訓,都可以聽音樂。如果音樂可以自己選,則更是增加「做別的活動,同時分心聽音樂」的可能,也是一種市場需求的增加。由於分心的環境多元,當然是採用「網路下載收聽」的方式比較方便。

以下還有一兩點音樂產業在數位時代的改變,不是作者提的,而是我自己的想法。

視覺藝術是很難「分工」的;莫內很難把「光、影」的想像說出來,由別人去畫;畫作必然是「構想」與「呈現」由同一個人完成。但是音樂不然;貝多芬可以把自己的想像寫在五線譜上,由別人去呈現。這就是「作曲」與「演奏」的分工。因為錄音技術的進步,五十年前 Rostropovich 拉的德弗札克大提琴協奏曲,現在聽 CD 一樣傳神。這就會給現在的大提琴演奏家非常大的壓力。簡言之,因為音樂的分工,加上演奏錄音的技術,增加了當代演奏者與以前演奏者之間的競爭。這會不會使得人們比較不願進入音樂演奏產業呢?

在演奏完成錄音之後,如何「播放」又是一種獨立的技術。正因為音樂的呈現有如此繁複的分工,數位技術才可能在某一個環節切入,而顛覆音樂產業。我很難想像,不能分工的繪畫藝術,會因為數位革命,而產生多少改變。

此外,作者提到:數位革命之後,音樂表演大明星的重要性下降了,而平台的重要性提升了。但是,這會不會影響歌喉好的人的職業選擇呢?以前,在 CD 時代,男高音如多明哥也許年收入兩千萬,將來數位時代,同樣資質的聲樂家,其報酬被平台稀釋。那麼,多明哥還願意繼續錄音賺取稀釋的報酬嗎?Will Page只分析了一部分的產業衝擊,但是沒有看到數位革命對「分工」的衝擊,我認為是個小缺點。

Will Page 似乎也簡化了 CD 與數位播放之間的等號。他也許不是那麼了解「音響設備」的重要性。依我還算可以的音響知識,我了解:音響播放音樂最關鍵的就是 CD 唱盤,德國的 CD唱盤製造商 STUDER 是頂尖的品牌。用這個牌子的 CD 唱盤與其他牌子比,古典音樂的音響效果截然不同。如果用網路下載的古典音樂,幾乎「難以入耳」。因此,CD 如何被音樂下載取代,應該只限於不太講究音樂效果的部分流行音樂吧?同理,黑膠唱片也是一樣,不會被數位下載取代。數位科技的極限,似可由此略窺。

前文提到,本書的副標題不太重要。我認為,作者從一家公司的觀察跳躍到抽象企管原則,功力有些不足、抽象略微勉強。業界人士比較缺少抽象思維,其與學院派訓練的差別,亦可由此略窺。

立體書《千卷耕讀一卷評》。(印刻文學)
立體書《千卷耕讀一卷評》。(印刻文學)

*作者為中研院士,前國科會主委。本文選自作者新著《千卷耕讀一卷評》(印刻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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