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極端一點的比喻,在野立委若不滿賴清德不肯做國情報告,可以凍結總統特特別費,但不能凍結其歲公費(這屬總統的人事費),更不能凍結總統府全部預算,畢竟賴清德不做國情報告,與其他總統府人員何干?如果因為總統府聲請釋憲就要凍結其預算,那麼包括監察院和行政院的預算豈不也同體遭難?
立委若對司法程序不正義有所批評,其標的不是司法院就是法務部,而非總統府,但即使再不滿也不能泛論式地凍結司法院或法務部預算,而得就事論事,但即使就事論事,也不能因為司法個案,以預算刪減或凍結為抗衡手段,因為這也是「政治干預司法」。
「嚴審預算」是在野立委手中的監督利器,刀出鞘不必見血但也不能虛幌一招,別忘了,在野黨五月間也曾揚言不凍漲電價就凍結經濟部預算,照賴政府全然不甩在野黨的態度,立法院新會期要凍結的預算可多了,NCC爭議,去年十一月就曾被凍結了超過十分之一的預算(七千五百萬),NCC依然故我;如今的NCC與大法官人事爭議再起,立委可以否決提名人,却不能刪掉相關人事費,因為這屬「法定員額」。
簡單講,「嚴審預算」也要得到民意支持,其前提是刪、凍得有憑有據,若動輒牽拖柯文哲,言之不能成理,受傷的不是賴政府,而是柯文哲和在野黨的民意聲望,弊或將大於利。
柯文哲是否受到司法不公平對待,的確值得討論,畢竟涉圖利却查無金流而遭到羈押者,柯文哲大概是第一人,過程中的偵查「內情」不斷遭到媒體披露,不論其內容是七分真或三分假,北檢行禮如儀約詢媒體後聲明並無洩密結案,就是個大笑話,「偵查不公開」的約束對象是審檢辯,而非媒體;民眾黨透過街頭宣講力爭司法程序正義,屬維繫民眾黨動員能量的政治行為,但就訴訟策略而言,即使造成壓力,但與柯文哲清白關係不大,柯文哲能否全身而退,最終還是得在司法上見真章,沒有政治捷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