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存廢議題在台灣爭論已久,憲法法庭20日做出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死刑釋憲案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判決指出,刑法故意殺人罪以死刑為最重本刑部分合憲,僅適用犯罪情節屬最嚴重。對此,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解讀,釋憲結果創造了雙贏的情境,「顯然多數大法官還是有接地氣的。」
游盈隆20日晚間在臉書指出,針對死刑是否違憲,憲法法庭做出了「合憲,但須採更嚴格標準」的判決。這是一個有智慧的釋憲,透露出大法官的苦心孤詣,一方面朝徹底癈除死刑的目標邁進一步,另一方面也顧及廣大社會人心之所欲。
游盈隆表示,這個判決避免讓台灣陷入價值觀嚴重對立的零合遊戲,並將可能的社會動盪化解於無形,同時指引台灣社會的發展方向,兼顧人權與人心。他認為,不是每個人都舉雙手贊成這個判決,但卻可能是目前社會的最大公約數,可以說是一個「雙贏的情境」(win-win situation)。
游盈隆說,今天朝野政黨和社會各界都大大地鬆了一口氣,顯然多數大法官還是有接地氣的。而對於釋憲案結果,外媒報導以「里程碑」形容,並指出這是在廢死的國際壓力與台灣國內支持嚴刑,並保留嚇阻效果並防止濫用之間達成折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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