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降落桃園機場前,應亮接過空服員遞給他的入境卡,他照例填上上海老家的地址。那地址他已六年不曾回返,也不得回返。
「其實我老家早因為開路而搬遷,這地址也不存在了,新家搬去哪,我也不知道。但我每次入境別的國家,都還是填上這個地址。」應亮一邊慢悠悠地說著,一邊想著這荒謬,忍不住露了一絲微笑──一個不存在的地址標示著他在世上的座標,這荒誕正是他流亡身分的寫照。
赴港訪問回不了家鄉
二○一二年,應亮在香港演藝學院擔任駐校藝術家期間,拍了以楊佳母親為主題的電影《我還有話要說》。敏感議題讓應亮隨即被中國政府盯上,公安三番兩次找上他上海的家人,「叫他們勸我去深圳和政府部門談一談,又說願意買下片子版權等等。」
幾次威逼利誘,家人無奈,只得打了電話給遠在香港的應亮,「電話裡他們也不能多說什麼,畢竟公安就在邊上嘛。他們只問我是不是拍了一部楊佳的片子?有些問題怎麼怎麼的,然後讓我自己決定該怎麼做。」
掛上電話,恐懼在背脊攀爬,「他們沒說什麼,但我完全知道發生什麼事。」之後連著幾天,連鄰居倒垃圾發出點聲響,應亮都懷疑那是不是有人在監視著他。
「直到我拍《自由行》,和演員說戲時,我分享了當時的經歷和感受。」他告訴演員,那恐懼就好像你和伴侶坐在一艘小舟上,水流湍急、漫無邊際,眼前的水面猝然冒起龐然巨物那般。
中國政府隨後對應亮發出通緝令,遠方的風比遠方更遠,故鄉從此成了異鄉,他則成了旅人。「從前我在中國過的是比較體制外的生活,那是一種精神上的流亡。現在則是真正身體上的流亡了。」平靜的聲線裡,他又再露出一抹淺笑。
被中國通緝後,一年的駐校任期屆滿,香港演藝學院不願再給他聘書,好在演藝學院底下的系所給了他一份兼職。「但去年開始連兼職都不能給我了,所以現在靠老婆支持經濟。」這幾年應亮為了留港的工作簽證焦頭爛額,「有時拿到簽證,效期卻只有三個月、五個月,等於你剛拿到,就得開始為下一次簽證發愁。」
曾經因為工作簽證即將到期,新的簽證還沒著落,那陣子應亮還得去一趟日本,擔心出了境就回不來,一家三口因此拖著行李箱在路邊模擬跑路的情景。
「台灣沒難民法,我沒法留下」
他也考慮過轉往其他國家,包括台灣,「但中國人無法拿到台灣的工作簽證,且台灣沒有《難民法》,我沒辦法留下來。」應亮輕輕苦笑一聲,這幾年應亮認識不少流亡在台灣的中國人,簽證問題是彼此共通的糾結。
流亡的日子,張羅生計已占據他大把時間,應亮的創作幾乎停擺,另一方面,「過去在中國,拍電影多少有些反叛意味,有種『每次都是最後一次』的悲情。」應亮後來才體會,悲情成了創作的驅力,並不是一件健康的事。待在香港的那幾年,少了這外力的脅迫、少了悲劇情懷,「做為一個創作者,你想要說什麼、你該做什麼?這問題就出來了。」
一直到一五年的秋天,應亮拍了以香港雨傘運動為題的《九月二十八日.晴》,才再度用創作者的姿態發出聲音。隔年這部片拿下金馬獎最佳短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