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團今(8)日召開記者會指稱,林口社會住宅被轉做高級酒店出租,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對此澄清「絕非事實」,指出世大運選手村於2017年轉作社會住宅,2018年行政院交付當時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現中企署),規劃作為「林口新創園國際新創聚落」,提供新創企業及加速器等新創發展單位使用。
中企署表示,林口新創園為引進民間資源參與,強化社區服務機能,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經過公開甄選程序及專家審查,A7棟於2020年由邑瀚公司促參經營,A6及B5棟於2022年由資聯公司促參經營。促參商均依照合約須繳交固定權利金及土地租金,權利金將隨促參商營收提升而增加。
針對民眾黨今日所提「2020至2023年經濟部賠了5091萬」,中企署反駁,此期間包含政府自行營運及部分促參,為混淆的說法。以2020年來看,林口新創園除A7棟為部分促參,其餘2棟為政府自行經營,該年營運支出為8368萬元,營運收入為2305萬元;2023年為例,A7完全促參,A6和B5兩棟有半年為完全促參,該年營運支出為6572萬元,營運收入為4048萬元。
因此今年為林口新創園完整促參第一年,政府僅需負擔租金及管理費約7200萬元,且有權利金及土地租金收入4500萬元,相較促參前完全由政府自行營運,每年度需負擔約1.2億元,足見促參能有效降低政府成本負擔。
中企署強調,林口新創園以打造國際創業聚落為目標,營運移轉契約規定,A7棟應提供扶植新創產業使用空間,佔總樓地板面積35%以上,另要求應提供給進駐業者生活支援服務的住宿空間,目前營運商均合乎規定。且A7棟促參時為毛坯屋,政府公告要求營運廠商期初投資必須達5000萬元以上,邑瀚公司原始承諾投入7800萬元,然而實際投入期初總投資金額卻高達1.2億元,遠高於政府要求營運商應投入的資金數,絕未有圖利廠商。
另外林口新創園A7棟富碧公寓旅館,除了少數國際新創來台短暫洽商外,原則上以月租提供國際新創與企業員工進駐,22坪空間月租金包含清潔服務為45000元,折算平均每日1500元,價錢對比於周邊旅館每晚3000元價格,所稱「高價酒店」並非屬實。
反駁民眾黨酒店說 住都中心出面澄清
國家住都中心則表示,林口世大運選手村於2017年世大運後轉型運用之時,便已規劃多元機能,其中林口新創園是行政院核定的計畫,多數空間做為新創發展單位辦公及實驗之工作場域使用,並非社會住宅轉作高級酒店出租,對於民眾黨團指控表示遺憾。
住都中心指出,林口世大運選手村共34棟建築,其中31棟作為社會住宅及各項社福設施,其餘3棟、455戶交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規劃為「林口新創園國際新創聚落」,除符合住宅法第33條之精神,融入青年創業功能、鼓勵新創產業進駐,也藉此創造地區的工作機會,累積產值超過200億元。
依據經濟部中企署之聲明,林口新創園除設有辦公室310間、共同工作空間106席,發展人工智慧、物聯網、智慧醫療等領域之新創產業,為吸引國內外新創業者落腳,並設有提供創業者住宿之創業式工作宅等142間住宿空間。
國家住都中心強調,林口新創園秉持推動新創產業初衷,從未有將社會住宅轉作酒店經營之情形。呼籲進行相關討論時以事實為依據,避免被不實資訊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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