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羈押庭法官日前開庭審理後,認為京華城案主嫌之一,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對諸多案情未交代清楚,而且彭有與其他被告勾串案情,2024年10月29日傍晚裁准檢方聲請延押彭2個月。
法院指出,彭振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業經被告自承部分事實在卷,並有羈押聲請書、延長羈押聲請書所附事證可稽,堪認聲請人已釋明被告符合犯罪嫌疑重大之要件,且所涉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
彭振聲被與本案共犯間之犯意聯絡、行為分擔為何等重要事實,均尚有未明,有待檢察官釐清。本件既仍有諸多重要待證事實未明,而被告目前亦仍有不據實陳述之情形,被告與共犯間亦有互相配合為不實陳述之動機及可能,應認有相當理由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之虞。為確保本案司法權行使之有效程度,認有延長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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