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廉偵辦京華城案查出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與威京集團沈慶京之間有4740萬元不當金流,檢廉2024年8月28日兵分多路搜索約談相關處所及嫌疑人後,檢方以應曉薇涉嫌貪污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後調查2個月,日前以京華城案還有其他案情尚須調查向法院聲請延押2個月,今28日獲法院裁准,為首位京華城案被延押的被告,並禁止接見通信。
台北地方法院指出,參酌檢察官提出之偵查卷宗後,依被告供述以及卷存相關證人證述、共犯供述、書證等資料等,堪認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犯罪嫌疑重大。
另外,被告應曉薇有長期在國外居住、滯留不歸之能力,故被告逃亡之原因仍然存在。況本件亦不能排除檢察官在後續之偵辦過程,被告為脫免或減輕自己之刑責,以其自身影響力,而與待查之證人相互勾串,或使共犯或證人違背真實而為有利於被告之虛偽陳逑,仍有事實及相當理由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應曉薇之羈押原因尚未消滅,且不能以具保或其他方式以替代羈押,而有延長羈押之必要。
京華城案尚有相關證人未到案及證據資料待查,以現階段偵查所得證據顯示原羈押裁定所附加之禁止接見通信處分,仍然有其必要,故檢察官聲請對被告延長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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