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檢道:「你們對於現今『檢媒一體』的亂象,毫無積極作為,使檢察官失去人民的信任,直將檢察官的名器踩在地下,終將成為檢方歷史的罪人(詳2024/9/13檢察官論壇)。」近日(10/25)立委質詢檢察總長邢泰釗,只見邢某「再度虛答且支吾其詞」,事隔數日最高檢2024/10/28發新聞稿(下簡稱該新聞稿)「大肆宣揚偵查不公開、發交高檢署依法查明真相?」以下為筆者評論。
檢察官論壇:檢方自家人之質疑!
按《偵查不公開》為檢察官等公務人員之法定職責及基本原則,為何檢方高層會遭自家人質疑?
觀察近期《檢察官論壇》多筆留言(請檢視《檢察官論壇酸度破表:請法務部教大家如何被媒體經營》),被點名之檢方巨頭如邢泰釗(最高檢)、張斗輝(高檢)、王俊力(北檢),遭留言評論「直將檢察官的名器踩在地下,終將成為檢方歷史的罪人。」實務上檢察官或檢方內部人員所提肺腑之言,檢方高層自應深刻省察及切實改正。
《檢察官論壇》雖為匿名制,設立本旨在於讓各地檢察官暢所欲言,但如由管理者平台檢視IP位址,檢方高層若要徹查「孰人發言及按讚」,勾稽循其脈絡,似乎並不困難?忠言逆耳,自古上官所示「寬闊心胸」常為戲論。筆者老實說,真心為「直言者捏把冷汗」,焉知何時遭秋後算帳?《羅織經》載:「奸者禍國,忠者禍身。」聞之令人嘆息。至於「上不容罪,無諭則待,有諭則逮。」時至2024年間,檢察官辦案顯然應以證據為主。
偵查大公開:孰人洩密、檢媒辦案?
先前檢方被質疑「偵查公開」,案經立委質詢,邢泰釗表示「痛心疾首?」今年4月初拙文《檢察總長痛心疾首?再探《檢方白色巨塔》談到:「媒體怎會知道(檢方)偵查中細部資料?偵查不公開、檢方卻帶頭違法?」
邢某痛則痛矣,筆者請問「事涉偵查洩密,該具體問題(實際問題)如何解決?」
事隔半年,今年10月下旬立委再度質詢邢泰釗,果不其然,最高檢(2024/10/28)發出新聞稿「強調偵查不公開」,但細考其內容卻猶如一紙訓文。響鼓不用重捶,且看最高檢該新聞稿提到:「(最高檢)發交臺高檢署『偵查不公開檢討小組會議』依法『查明事實真相』。」懇請讀者們細看「查明事實真相」六字箴言,請問是否會心一笑?辦案辦成這樣,當真匪夷所思。
有趣的是,隔日(2024/10/29)鏡週刊及媒體隨即大幅爆料「柯收賄新金流、橘子雲端行事曆被破解、柯私訪沈慶京細節」等,啪啪打臉邢泰釗、最高檢及北檢,一巴掌接著一巴掌打臉猶如交響樂?「邢泰釗高調出手,『宣示』老半天,再三強調偵查不公開」兼以「發新聞稿、發函責令高檢署徹查」,請問具體成效為何?能查出什麼「洩密」真相?
真正核心問題及關鍵是:今年三月底邢泰釗「表示」痛心疾首,長達半年之後,實務上「檢媒辦案情況依然?」
不能說的秘密:以拖待變、徹查半天,查無檢方人員洩密?
為表示客觀,例如:馬記者自爆「經營司法這條線七年之久」,懇請檢視2024/10/30新聞《曾稱經營司法線7年 馬O雯當庭改口消息來源非檢調》;該則新聞截自筆者10/30晚間截稿前,網友們已超過500則留言。試問:攸關違反《偵查不公開》具體個案,北檢能查出什麼?還是分案徹查後,「查無檢方人員洩密,不了了之?」真正重點仍是「為何偵查內容遭洩漏?」
內行看門道。回首黃國昌於立院(2024/3/27)質詢以觀,媒體確確實實掌握「檢察官偵查內容」!請問「檢方不公開之偵查內容」為何被洩漏?邢泰釗當時稱:「痛心疾首」、「(邢泰釗原音)這個如果是『有人』洩漏出去的話,這個因為接觸案件的啊,人相當多啊,這有各種管道…」細究其推諉空談、支支吾吾加上跳針式回覆!如今半年時間過去,邢泰釗以最高檢該新聞稿宣揚「偵查不公開為檢察官基本倫理與道德」,偵查被質疑公開及洩密問題仍存,若查無實證且泛言「無檢方(檢調廉警)人員洩密、查無任何人員違反偵查不公開」,實則檢方高層一場作秀,彼等又何其無能?
「一紙空文、嘴上侍郎」,這是筆者對邢泰釗此舉的評價。若不信筆者此言,可點入最高檢10/28該新聞稿(僅兩頁)細細品讀,知音者必然嘖嘖稱奇,該稿通篇猶如宣導,要訣在於「疑有違反偵查不公開情事」、「違反偵查不公開將承擔法律責任」,加上甩鍋「發交高檢署徹查真相」,然後?然後下面沒有了(笑)。
當然,最高檢該新聞稿有個細節,就是加上「辯護人、告訴代理人」不得洩密之責,也就是呼籲「律師」不得違反偵查公開?此點倒是簡單即可破除疑惑,且問記者「消息來源為何?」想是一問三不知?或是「閉口不談」如何取得「偵查中之內容?」
如何破除偵查大公開?具體問題具體解決!
立法院2024/10/23《如何破除偵查大公開》報告,隔日(10/24)立委們質詢邢泰釗。筆者先引用警政署《如何破除偵查大公開,以兼顧犯罪偵查及人權保障報告》提到:「本署(警政署)將持續透過違失查處、要求落實規範,督促警察人員落實執行…。」此類同宣示,是否查無實證警方人員洩密?同理,該報告「檢調廉機關」可一併參考,稍微潤稿直接複製貼上,但重點仍在於「檢調廉警人員」何人涉及洩密及違反偵查不公開?
比對最高檢(10/28)該新聞稿,頓時令人覺得異曲同工,宣示老半天,實質上查證呢?答案或為:「查無檢方人員洩密?查無檢方人員違反偵查不公開?」
當推論細思:「(檢調廉警)查無不法、查無洩密實證?」問題是「媒體報導的這些資料來源為何?」難道都是某些記者「私下揣測、夢中撰文?」
具體而言,仔細觀察馬姓記者(10/30)開庭之相關報導,或可推論「檢調廉警」無人洩密?僅屬記者幻想臆測或夢授通靈?一併檢視(10/24)邢泰釗於立院受詢之空泛發言,見到同日媒體報導中網友留言:「已讀亂答」、「總長廢話訓練修練的很高深喔」、「邢總長蠻會說廢話拖時間的」、「1-拖 2-查無不法 3-違憲」,筆者一陣莞爾。
邢泰釗管不動老部屬王俊力?觀察明年檢察長調動
筆者2024/3/3拙文提到:「莊榮松、王俊力為邢泰釗昔年雄檢麾下,莊榮松、王俊力二人長年跟隨邢泰釗,當檢索最高檢官網(截自今年2024/2/28為止,莊50則、王41則),莊王猶如『哼哈二將』隨侍在旁比讚?」時隔八個月(2024/10/30)至最高檢網站再次檢索「王俊力」已縮減成「26項結果」,同日在最高檢網站檢索「莊榮松」亦縮減成「27項結果」,也不知原因為何?
比對《廉政署2023/12/27新聞稿》,最高檢及廉政署找了「阿忠布袋戲」來宣揚反賄選?實務上明眼人惦量看看「時任廉政署長之莊榮松」份量足夠邀請「(時任)內政部長林右昌、台中、高雄等地高分檢檢察長蒞臨?」筆者心想:主角該是老邢吧?同此,有布袋戲就有歌仔戲(明華園),更有川劇變臉及互動推理遊戲(2023/11/19王俊力帶頭玩《任務代號:Y》真人扮演遊戲,沉浸推理遊戲以維國安?),這是檢方高層還是雜耍團?筆者深深一嘆,更嘆道:「上有所好,風行草偃?始作俑者,其無後乎?」(詳拙文《政風搞直銷,廉政署長震怒作秀記》)
簡要言之,邢泰釗貴為現任檢察總長,北檢檢察長王俊力為邢某昔年麾下,深獲邢泰釗提拔,彼等革命情感之深,略如邢王昔年在外島,「藍眼淚の春」即由邢泰釗、王俊力二人為「唯二」序文。如今觀來,邢某怎可能管不動王俊力?怕是鄭銘謙才管不動吧?至於王俊力在桃檢檢察長任內「簽結」鄭文燦之貪瀆案,筆者疑惑是「鄭案之期間,前後長達七年之久」,「檢方及調查局等,所查證據主軸及主要內容同一(關鍵例如:行賄者之廖氏父子、進官邸之帆布袋500萬)」,今年桃檢偵查、起訴,再到日前(10/29)桃院開庭廖氏父子當庭認罪。昔年桃檢,如今北檢,不異舊時人但異舊時行履處?
順道一談。邢泰釗昔年雄檢麾下《雄檢四天王:莊王葉洪》即「莊榮松、王俊力、葉淑文及洪信旭」。明年一月,循例檢察長將輪調,王俊力甫任北檢檢察長當不受調動,莊榮松則因《違反檢察中立疑雲》遭調查而暫無高升可能,是以當觀察葉淑文目前在雄高分檢(協助編纂雄高分檢署誌?)及雄檢「司法獒犬洪信旭」將高升何處?至於其他邢家軍,本次筆者放過。
雄檢官網LINE帳號「智能客服、視訊預約諮詢」,已讀不回長達一年五個月?
舉例以明。2023年5月1日起,雄檢在官網大幅官宣「LINE官方帳號(@kscmoj)宣稱『一機在手、服務帶著走』,提供智能客服、視訊預約諮詢。」(詳拙文《檢方高層頻作秀?解析基層檢方離職潮》),當時雄檢官網係列於首頁(跑馬燈式)宣導,經筆者實測此項服務,由2023年5月22日截至2024年10月30止,雄檢官網LINE帳號「已讀不回」迄今一年五月餘。見微知著,檢方此類「推陳出新之作秀」,上版面搏新聞,向上官表示「創舉、便民」邀功之後,能剩餘什麼?當然僅是「作秀、邀功及升官」矣。此種檢方作秀式之便民禮民,乃至各式標新立異之創舉,略如:「莊榮松之編童書(廉政署)、邢泰釗之最高檢童話桌曆、洪信旭之雄檢官網LINE智能客服,乃至王俊力實質編纂之桃檢署誌稱「智慧領航、歷屆首長群像?」
「略舉以上檢方作秀群相,請問賴清德、鄭銘謙,見之如何?」真正實況是「檢媒辦案、偵查大公開?」難怪檢察官論壇留言評論:「將檢察官的名器踩在地下,終將成為檢方歷史的罪人!」
偵查不公開!如何具體落實?
「檢察官為公器及名器,為何淪為鷹犬之譏?」筆者常常在思考此問題。當檢方高層將公器視為升官秀場,阿諛奉承風氣日盛,難免逢迎枉曲之議。
智者以喻而明。舉10/28新聞報導《柯文哲案遭質疑違反偵查不公開、最高檢發交高檢查明》,該則新聞至筆者截稿時止,網友們留言共計569則,網友留言略如:「聽聽就好,只是做個樣子」、「媒體查案,檢調放話,角色整個顛倒」、「不用查了!有『鏡檢、粒檢』配合演出,不用多此一舉。」
當看到網友留言「查無實據、結案」六字留言,筆者當時正在喝咖啡,突然一口噴了出來,直接笑到岔氣。網友們當真大才!
「千里來龍,此處結穴。」比對今年九月檢察官論壇之數則發言,一審檢留言所評「檢方的歷史罪人」,詎料係「北檢吹捧之現世聖人邢泰釗?」至於最高檢10/28該新聞稿所示,猶如一紙訓文與空文,「聽君邢某一席話、如聽一席話」,具體方法完全闕乏,筆者直言:「檢方內部留言(詳連結),早有具體解決良方!」至於如何有效管制及避免洩密,端看檢方高層落實處理!鄭銘謙曾職掌北檢,怎可能不知其中細節?
見最高檢該新聞稿,筆者潤《官場現形記》評論:「近來又有什麼名目,說是如何辦理,將來不過『一紙空文』咨部塞責。」檢方內部論壇,評價邢泰釗為檢察官的歷史罪人,此中質問,何其辛酸?當見最高檢「照本宣科」宣示《偵查不公開》為「檢方基礎倫理與道德」,更稱:「最高檢察署將『綜整研析』各方意見後,陳報法務部『作為落實』偵查不公開原則的改進參考。」最高檢(10/28)該新聞稿短短兩頁且缺乏具體解決方法,令人感嘆。
後記:城裏城外幫閑、倖臣躐躋顯位
「一作秀、二吹捧、三結黨成群加互吹。」邢泰釗慣於作秀,略如《蔡邢羅三人組》之趕場作秀,蔡羅敲鑼、邢某放竹炮等,在旁一眾高官笑容可掬排排站比讚。邢泰釗受北檢吹捧「泰山可倚、昭如日星(泰昭=泰釗)」,「泰山可倚」為唐代大奸臣楊國忠典故,「昭如日星」比喻孔子或聖人,北檢吹捧「檢方現世聖人」邢某樂陶陶然,端是名留司法青史。至於邢家軍滿坑滿谷黨錮成群,筆者曾舉魏忠賢「五虎、五彪、十狗、四十孫及眾孩兒」之例,東廠緹騎恣出殺虐,「大小臣工,積勢所趨,止知有(魏)忠賢」,或可再行查閱之。
筆者想起秦檜府邸「一德格天」匾額,當真一時瑜亮,相互爭輝?宋史載:「檜陰險如崖阱,深阻竟叵測。又喜諛佞,不避形跡。」允為正評。秦檜諡號「繆醜(缪丑)」,蔽仁傷善曰繆,怙威肆行曰醜,古言:「蔽日之奸,甘為繆丑」,何其可嘆,又何其可悲?
鑑古以明,舉例以三。筆者更想起高俅。北宋末年《東京夢華錄》載:「…彩舟,上有諸軍百戲,如大旗、獅豹、掉刀、蠻牌、神鬼、雜劇之類。」儀衛旗鼓銅鑼震天,足徵宣和年間當時盛況(註:宣和、宋徽宗最後年號),焉知踵隨靖康恥耶?
文人筆記載:「園中蹴鞠,俅候報睥睨,漫令對蹴,遂愜王之意。」水滸傳第二回載:「高俅這人吹彈歌舞,刺槍使棒,相撲頑耍,亦胡亂學詩書詞賦;若論仁義禮智,信行忠良,卻是不會,只在京城裏城外幫閑。」稗官野史及文學漫談,見之恍然?
或言正史中高俅名聲不顯,然細考北宋末期,李若水(南朝第一人,不屈而死)言:「俅(高俅)以倖臣躐躋顯位,其罪當與童貫等。」鑑史載:「童貫,開封人,性巧媚,善測人主微旨,先事順承,以故得倖。」此中權閹,細思可明。
*作者為執業律師、曾任高律第13、14屆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