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苦只是一瞬,放棄卻是一輩子無法抹去的恥辱。沒有藉口,也無法退避──你要嘛勇敢向前,無懼荊棘;要嘛讓自己倒下,成為旁人無聲的注腳。只要往前走,就是活路,且路會越走越亮。成功不在於天賦或偶然,而在於撐過最難捱的時刻,當你走過極限,那一刻,世界終會俯首。──寫於京華城案的風雨之中
背景摘要
當法律成為一道高牆,擋在土地開發的願景之前,城市發展是否就必然要屈從於法條的僵硬解釋?都市計劃的真諦,難道只是制度的遊戲,而非對城市未來的宏偉想像?
京華城開發案的歷程宛如一部交織著權力、利益與政策的現代史詩。從最初的城市開發構想轉變為都市治理的深刻隱喻。自1987年京華城得標以來,這片土地的命運便與歷屆台北市政府的政策緊密相連,並由此展開了一段曲折的故事。1989年吳伯雄市府首次向京華城提出「捐地」要求,開創了無法律依據的首個惡例,成為後續權力干預的基礎。繼而,1991年黃大洲市府要求京華城將捐贈的土地產權登記在台北市府名下,作為核發「建造」執照的條件,同時推出「全街廓整體開發」計畫,將城市利益與開發商的意圖捆綁在一起,埋下了未來重重限制。隨後,在1996年陳水扁市府時期,條件再度增加,核發「使用」執照的前提是必須繳納2.2億元回饋金,進一步加重了京華城的負擔。層層加碼的條件不斷牽制著京華城的開發進程。最終,2001年京華城在馬英九市長任內得以完工營業。
但這場困難重重的旅程才剛剛開始。2010年京華城提出改建申請,終於觸及政策的「靈魂」──容積率。然而,由於郝市府偏頗地將容積率解讀為392%,導致接連6次申請都遭到退件,進程被卡在政策與法規的泥淖中,徹底停滯不前。京華城不斷被行政手段阻撓,開發步履維艱,仿佛每一步都需在權力編織的網中行走,步步為營,步步驚險。京華城就此陷入一場權力的紛亂博弈,深深捲入都市發展與政治操控的漩渦之中。2013年監察委員余騰芳與馬以工介入,審視這場延宕多時的僵局,但仍未能解開容積率的困局。2016年監察委員劉德勳針對台北市政府將京華城的容積率錯誤解讀為392%一事,提出糾正,建議應修正為560%。
2018年,在柯文哲市府任內,京華城的容積率終於確定為560%,為這場延續多年的容積紛爭帶來了階段性的勝利。然而,這一勝利並未結束紛爭,柯市府同步刪除了1991年都市計畫書中對「允建樓地板面積12萬零284平方公尺」的保障規定。為此,京華城提起訴願以恢復原計畫中「允建樓地板面積」的建築權限,但遭內政部駁回。2018年京華城不甘敗北,轉而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掀起新一輪的法律攻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