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導,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有員工疑似因為職場霸凌,在辦公室輕生。這種輕生的作為,個人深表遺憾,但這樣死諫,難道真的能讓為非做歹的公部門長官能自我檢討?個人深表懷疑。看看近年來國考報考人數直線下降,就知道公部門不僅是福利待遇顯不如民間,在領導統馭上更有極大的改進空間。如果死諫真的有效,那這兩年來基層公務員跳樓自戕最多的台中市政府(六都之冠!),各局處的人事管理上已經有改善了嗎?答案是否定的!好官我自為之,劣質機關文化仍充斥市府。建議基層公務員要善待自己,不要妄想在辦公室死諫能改善職場環境,更別想改變既得利益的長官階層。
把時鐘倒轉,111年9月26日台中市府主計處的某行政助理在市府文心樓跳樓、111年11月18日台中市府經濟發展局的某科員在市府惠中樓跳樓、112年8月29日台中市府經濟發展局的某男性員工在市府食安處辦公室跳樓…。這些不應該只是數字,而是數個家庭的全家痛苦。依照一年多前某市府看不下去的員工投書痛陳「市長盧秀燕為一己虛榮心,動員公務人員當她的電話拜票部隊,讓基層獨自承擔案件延誤、遭受民眾罵名的壓力…一直是踩在我們過勞的屍體上,讓她博得光彩」,可以知道,在市府高層到中層上行下效的機關文化下,這種結構式的霸凌最後的受害者就是基層員工。更惡劣的是,經常在案發後,市府對外發佈新聞還加註「輕生者是身心症患者」急著甩鍋。這種保衛自身官位為主要思考的做法,就算遇到困難,也刑不上大夫。員工求助無門之餘,豈會指望人事處員工協助方案(EAP)?更大的可能是走上絕路。
設身處地來想,員工為何要在辦公室輕生?而不是在家?就是要透過死諫來讓霸凌的長官知道他們是不對的。只是很可惜,筆者認為可能效果極為有限,不如珍惜自己生命,等改朝換代後看無恥政客及其扈從滾下台。籲請目前在公部門職場上被霸凌的基層公務員堅強自己,不要被沒水準的長官擊垮;公部門也應自我檢討,建立汰除或定期輪調管理階層至基層的制度(讓他們也享受一下被霸凌的滋味),避免荼毒基層公務員。
*作者為台中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