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蘭嶼,你的第一印象是什麼,是飛魚、達悟族?是傳統地下屋?核廢料?還是變成危樓的國民住宅?
中華民國政府從民國 49 年到民國 72 年間,陸續拆除蘭嶼近 600 間的蘭嶼傳統地下屋,並分兩階段興建約 566 戶的國宅,由於當時對於水泥、混凝土等建材品質要求並不嚴謹,加上相較於台灣本島,蘭嶼在取得砂石上較為困難,因此直接就地取材,在蘭嶼挖起大量海砂,建造房屋。當蘭嶼人入住後卻發現這批國宅皆為海砂屋,不僅水泥塊掉落、鋼筋外露鏽蝕等,讓許多國宅成為危樓。
曾是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戰後蘭嶼地區發展:蘭嶼指揮部等機構沿革與影響調查計畫」計畫主持人之一的國立臺東大學公共與文化事務學系林嘉男教授指出,目前蘭嶼 4 個部落裡只剩朗島部落及野銀部落的傳統地下屋還保留完整,絕大多數的傳統屋皆已被拆除,而拆除傳統屋則是在威權時期統治下的結果。
鼓勵、獎勵下,達悟族人的「自願」拆除、改建傳統屋
翻開中華民國政府威權時期的統治歷史,從民國 40 至 50 年間,由台灣省政府主導在山地原住民中推行《山地人民生活改進運動辦法》、《臺灣省獎勵山地實行定耕農業辦法》以及《臺灣省獎勵山地育苗及造林實施辦法》等「山地三大改造運動」。其中《山地人民生活改進運動辦法》內容是從衣著、飲食、居住方式、教育、經濟等層面進行全面性漢化、現代化的改造。除了台灣本島所有原住民受到影響外,達悟族居住的蘭嶼也不例外。
事實上,在蘭嶼推動現代房屋改造是以獎勵、鼓勵方式進行。林嘉男教授提到,蘭嶼傳統家屋改造分為兩階段,當時在原住民部落裡有非常多的代議士,就如鄉民代表、議員等與當代行政體系銜接的人物。這些代議士,在進行生活改造、轉型時帶頭示範,在蘭嶼是由漁人部落的代議士起頭,自願拆除傳統地下屋,示範性形式鼓勵其他族人追求現代生活模式,第一階段改建多數是自願參與,但這樣的推動效應並未在全島擴散。
民國 63 年,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以下簡稱婦聯會)發函給台灣省政府,建議台灣省政府需針對蘭嶼原住民的生活並特別點出「家屋」及「教育」積極改善辦理,且直接指示運用省政府的社福基金進行補助,「蘭嶼受到婦聯會的特別關心後,傳統家屋改建進入第二階段。」林嘉男教授進一步說明,在第二階段有了明確的政策目標,針對蘭嶼各部落都要有一定程度的家屋改建,也為此編列預算。「根據我民國108 年至110年的調查過程中,訪問在地當事人提到,第二階段家屋拆除多半是迫於無奈、壓力下進行,但這些拆除動作不假外人之手,依舊是由當地人自己拆除家屋。」政府方雖未明確要求、也未出現實質暴力脅迫或人員站哨、壓制等現象,但當地人確實感受到需要拆除傳統家屋的「壓力」,必須與政府政策妥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