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9月宣判死刑部分合憲、限縮適用範圍,引發「形同實質廢死」的質疑。針對死刑須經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一致決」,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今(19)日指出,在37件待執行的死刑犯中,至少30件死刑案件將回歸普通法院審理,等同他們隨時可以要求回家,而這是因為,30件死刑案的「法官評議簿」均因超過年限而銷毀,無法證明法官是一致決。
吳宗憲在臉書指出,憲法法庭「113年憲判8號判決」要求法官必須一致決才能判死刑,這是否會影響國民法官庭的量刑?因為縱使多數判死,也會因「單一廢死派職業法官」不判死,而全盤推翻。但司法院對此竟表示,經查閱,37名死刑犯卷宗的「法官評議簿」,其中30件因超過年限已銷毀而不復存在,無法證明這30件的法官是一致決。
吳宗憲續指,依據113憲判8主文第13項,舉證責任的不利益必須由檢察總長負擔,因此這些死刑犯均可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且非常上訴必然成功。意思是,找不到評議簿的死刑案,就無法證明法官是一致決,如此一來,當初好不容易死刑定讞的判決,就會被撤銷,所有死刑犯將回到普通法院成為一般被告。
吳宗憲提到,當大法官恩賜免死金牌後,這些「起死回生」的被告,很可能因為5種狀況被釋放,一是根本不符合法定羈押要件,回歸社會怎麼辦?二是羈押期限只有15個月,審理不完怎麼辦?三是改判無期徒刑後,聲請假釋都符合教化可能性怎麼辦?四是收容等待槍決的天數,將來是否會被人權團體要求折抵刑期?五,非常上訴一旦成功,身份已轉換為被告,就算法院願裁定羈押,在空窗期根本沒有限制這些被告人身自由的法定事由,「還是最高法院你要自己改判?」
吳宗憲批評,這些問題爆發迫在眉梢,相關單位須盡速解決,否則很快死刑犯就要回到社會,甚至就住在你我同一社區,將會造成社會安全非常大的動盪,如此荒謬離譜的情事,讓被害者家屬情何以堪?要日日活在恐懼中嗎?「特定立場的政客、側翼律師,還拚命用錯誤的法律解釋為執政黨護航詭辯。」然而,政府至今竟仍視而不見,老百姓要如何安身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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