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生育,雲林縣長張麗善於去(112)年12月18日宣布推行「兩年六億催生增產—雲林萬寶龍」計畫,只要符合資格,即可享有「333」的三大好禮,符合條件的爸媽,前三胎每名新生兒獲得6萬元加上3包尿布、第四胎加碼至13萬元與3包尿布;此外,考量現代女性可能因為工作或其他因素導致晚婚晚孕,故提供25至40歲育齡女性凍卵補助3萬元,以下整理了雲林縣生育補助申請懶人包一次看。
截至今年10月,雲林縣新生兒數量已提前達到1年5000名目標,本(11)月又增加超過1000名新生兒,縣長張麗善於21日前往莿桐鄉,向第6000名龍寶寶的家庭表達祝賀,並送上黃金禮盒作為紀念,同時,她也呼籲更多家庭積極響應生育政策,期望兩年內成功達成增加1萬名新生兒的目標。
雲林縣生育津貼申請資格
生產前父或母一方已設籍並居住雲林縣八個月以上,並在雲林縣辦妥新生兒戶籍登記者,即可申請生育津貼。
雲林縣生育津貼補助金額
1. 前三胎提升補助至3萬元,第四胎起每胎更提高補助至10萬元。
2. 只要在113、114大小龍年生產者,除原生育津貼3萬元,另加碼3萬元,相當於前3胎可獲得生育補助6萬元、第4胎起可獲得生育補助13萬元。
3. 提供25至40歲育齡女性凍卵補助3萬元。
4. 致贈每位新生兒3大包尿布,總計3萬包作為恭賀生產禮。
雲林縣生育津貼如何申請?
新生兒出生後6個月內,檢附下列文件,向雲林縣縣各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逾期則視同放棄。
雲林縣生育津貼應備文件
1. 戶口名簿
2. 遷入者國民身分證
3. 印章
4. 原籍地戶口名簿
5. 委託他人申請者,應另附委託書
資料來源:《雲林縣新住民多語服務資訊網》、《雲林縣戶政入口網》
責任編輯/林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