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通過「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自明年起至117年止,針對屋頂面積小於1000平方公尺的私有建築物,若設置太陽光電設備,每瓩(kW)獎勵新台幣3000元,每案最高30萬元。此外,各地方政府亦可另行加碼獎勵,預計全台將約12萬戶受惠,同時帶動720億元的投資額。
為達成2050淨零轉型目標,行政院會昨日通過經濟部提出的「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經濟部報告指出,據內政部資料分析,台灣屋頂面積比例小於1000平方公尺以下僅設置10%太陽光電,仍具有相當大的開發潛力,然而,由於小容量案件的光電行政程序成本與大容量案件相近,導致投資報酬率偏低為解決此問題,計畫將透過提供獎勵金、簡化流程,並鼓勵地方政府額外加碼獎勵,增加民眾安裝太陽光電的意願。
「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補助金額
自明(114)年起至117年,針對屋頂面積1000平方公尺以下的私有建築物(無論屋主或光電業者)設置太陽光電,每瓩補助新台幣3000元,每案最高補助30萬元,地方政府可另行加碼獎勵。
總經費40.8億、每年10.2億元,由經濟部撥款,地方政府執行,預估此計畫可惠及約12萬戶,並帶動720億元的投資額。
「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應備資料
為簡化申請程序及文件需求,建議地方政府在受理申請人進行設備登記時,得併同審查申請獎勵款,且僅需準備以下5樣文件:
1.申請表
2.身分證明文件
3.設備登記文件
4.領據
5.存摺影本
資料來源:《行政院》
責任編輯/林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