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台積電工程師發現妻子與一名年長同事過於親密,甚至多次讓對方接送自己的孩子,後來才得知,原來妻子早與該名同事有染,一共發生過224次性行為,連孩子也不是自己的種,氣得告上法院。
「阿公同事」沒懷疑,竟是小孩生父
根據判決書,工程師與妻子於2019年5月20日結婚,婚後育有一名孩子,但因為工作忙碌,工程師獨自在新竹工作,妻小則住在台南,也因為工作太忙,平日都拜託同事接送孩子。
工程師認為,妻子同事年紀已經可以當孩子阿公,別無他想,欣然答應,怎料知後才聽妻子坦承,兩人早有感情,不倫戀長達4年,也就是在婚前就曾發生過關係。而帶孩子去做親子鑑定,孩子也果然不是自己親生的,氣得告上法院。
妻子起初辯稱自己是遭同事性侵,但她平時稱呼同事為「親愛的」,還曾說過「就是看到阿公我會很開心,阿公消失我會很生氣很難過」、「講的(得)更白話一些,我覺得我可能真的愛上阿公」,先前也曾向工程師坦承「阿公(老林)就是比你們都還重要」、沒有阿公「我的世界就毀滅了」等,因此性侵說法未被法官採信。
而法官認為,妻子與同事交往期間發生過224次性行為,不倫戀超過婚姻時間,也生下一子,不僅將工程師蒙在鼓裡當了冤大頭,還不時參加他們家庭聚會,破壞配偶權的情節嚴重,因此判妻子及同事需連帶賠償10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