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和平12日指有12艘台灣漁船涉及10起印尼漁工疑遭強迫勞動及非法漁業,籲行政院公布「漁撈工作公約施行法」立法時程。漁業署說,草案預告完成彙整中,並將徹查所指個案。
綠色和平舉辦記者會表示,綠色和平東南亞分部9日發布的最新調查報告「捕撈利益,罔顧生命」,揭露108年至113年有印尼漁工投訴疑似涉及強迫勞動和非法漁業案件10起,全數與12艘台灣籍遠洋漁船有關。
農業部漁業署回應,9月22日已完成「漁撈工作公約施行法」草案,彙整各界意見後會送行政院核定,再提案由立法院審查立法。
綠色和平上述報告並指出案例,有漁工指稱台灣遠洋漁船疑似涉及「欺騙」與「扣留身分證」,而這2項是國際勞工組織(ILO)的強迫勞動指標。其中11艘疑似涉及「濫用弱勢處境」、「抵債勞務」等指標,導致漁工陷入債務及剝削的惡性循環。
並有漁工指平均每天工時達21小時,3餐食物幾乎過期或腐爛,發燒生病也無法取得適當的醫療照護;有1名漁工右眼因事故永久失明,未獲立即醫療處理,事後未獲足額賠償。
還有「新聯發168號」有3名印尼漁工受困模里西斯海港2年。綠色和平台北辦公室海洋專案主任鍾孟勳質疑,台灣漁船疑違反「境外僱用非我國籍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
報告也稱有3艘漁船疑似涉及非法漁業(IUU)行為,根據部分漁工告知疑似涉及捕鯊割鰭,若屬實,已違反「遠洋漁業條例」割鰭棄身相關規定。
漁業署說,報告所指疑涉違規個案,將調查具體事證,依法查處;其中「新聯發168號」案件已與印尼政府等跨國處理完成,已取回薪資、返國。
針對不當收費、扣留文件等質疑,漁業署表示,111年已修法要求船主須直接全額給付船員薪資,不得由外國仲介轉付,並自同年起跨部會執行「漁業人權行動計畫」,由漁業署增聘60名檢查員,大幅提高勞檢頻率,涵蓋率逾92%,經查違規屬實依法核處,檢查強度、涵蓋率逾國際。
另外,從111年起提供Wi-Fi設備費及通訊費補助,鼓勵漁船開放船員使用,並與民間、船員及產業團體合作討論制定使用指引,但因環境尚未成熟,將再檢討推動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