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對未成年姐妹和母親及其同居男友同住,未料姐妹倆都曾遭後者侵犯,即使向母親求救都無果,甚至姐妹倆對男子提告後,母親還和男友登記結婚、要求姊妹倆與男友和解。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姐妹倆無需冒著和母親反目的壓力誣告母親男友,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成年人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處男友4年8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男友猥褻、指侵未成年親女兒!媽媽完全沒當一回事
根據判決書,台中一名育有3個女兒的女子麗麗(化名)帶著大女兒、小女兒和男友阿強(化名)同居,然而阿強趁著麗麗外出之際,在台中市大里區租屋處尾隨麗麗小女兒到廁所,拉住小妹右手握住自己的生殖器,強制猥褻得逞。阿強後來又趁著和麗麗及其17歲的大女兒一同南下嘉義回老家時,趁麗麗與其外婆聊天之際,將姐姐帶到車內強吻。
一行人當晚前往高雄,然而姐姐礙於同車,不知如何向媽媽表達遭阿強強吻一事,僅能隨同2人入住一家汽車旅館。怎料阿強竟食髓知味,假借「法力治療」為由,趁著姐姐在浴室洗澡之際,將姐姐身上的浴巾強行拉開,對其撫摸、強吻。
更離譜的是,麗麗期間明明就有進入浴室,卻對阿強和女兒泡在浴缸一事沒任何反應,而姐姐私下向麗麗反映遭阿強親吻一事時,竟只被問了一句:「他親你?」隨後被媽媽嘴對嘴親了一下,除此之外就再也沒別的作為。
不僅如此,姐姐當晚原本與媽媽同睡在床上,然而阿強深夜竟趁著麗麗起身上廁所之際,躺到姐姐身旁,並將姐姐衣服、內衣拉至鎖骨下方,撫摸、親吻姐姐胸部,最後指侵得逞。隔天姐姐再向媽媽求救時,卻只得到一句「他有插進去嗎?」的提問,而在自己表示遭指侵後,媽媽也沒有任何反應,還希望她跟阿強可以好好相處。
不甘受辱的姐姐後來有向堂妹哭訴遭侵犯一事,對話記錄寫下「我真的很想要讓傷害我的人下地獄」、「我的陰影很深我真的全身不純潔了我好想死喔」、「救不了我了,我快被那段記憶折磨到不行,我一想到就噁心想吐」等語,而堂妹則安慰稱:「他真的很可惡,都不想想自己的年齡,然後誰都盤,真的很可憐」等語。
姐姐另外也有向二妹訴苦,氣得二妹聽聞後隨即致電媽媽、質問「為何無法保護自己的小孩」、「以後雙方不要再聯絡」等語。怎料一旁的阿強聽到後,還以「妳沒有證據」、「妳想毀掉妳姊姊的名聲嗎」等語反嗆二妹。自責沒有保護好姐妹們的二妹後來將此事寫在作業中,被師長得悉後通報處理,全案才曝光。
女兒輪番遭侵犯…媽媽還要和男友結婚!
對此,阿強在庭上坦承的確曾和小妹單獨相處,也曾和麗麗、大姐回老家並入住高某汽車旅館,但矢口否認有何對姐妹倆強制猥褻、性侵等犯行,還辯稱之所以拉小妹的手握自己的生殖器,是因事先問過對方「是否對男生有好奇」才會這麼做。
麗麗則表示,她的確聽聞女兒們向她控訴稱分別曾遭阿強猥褻、強吻,但沒有質問阿強為何這麼做。麗麗後來甚至還和阿強登記結婚,並致電女兒們,希望她們能與阿強和解。
法官審理時,認為姐妹倆沒有刻意設詞誣陷阿強的動機,而且姐妹倆在提告後,身為媽媽的麗麗仍與阿強登記結婚,顯見麗麗偏頗,而且姐妹倆提告後除須面對司法調查、耗費時間及心力外,還得面對與母親反目、此後不相往來的壓力,致骨肉親情無存,倘非確有其事,姐妹倆何須誣告,從而認定阿強侵犯屬實。法官依犯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成年人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合併處阿強4年8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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