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女同事酒醉當街性侵!台北市去(2023)年11月發生一起離譜的性侵事件,一名男子與同事聚餐後,趁女同事醉倒路邊、失去意識之際,竟當街脫掉自己與對方的衣物,對其性侵得逞。台北地院審理後,考量男子悔過態度及受害女子同意從輕量刑,依乘機性交罪判其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期間付保護管束。
趁女同事醉倒在地…噁男當街性侵得逞!
根據判決書,陳姓男子與女同事麗麗(化名)去(2023)年11月26日和其他同事一同在台北市某知名米其林餐廳聚餐,期間幾人都有喝酒,而麗麗最後也醉得不省人事。陳男隔天凌晨3時左右看見麗麗因酒醉而意識不清、倒臥地上,難以抗拒之際,藉口稱「要留下照顧麗麗」為由,要求2名同事先上計程車離開。
不料,陳男後來竟在路邊脫下自己和麗麗的衣物,趴在麗麗身上不斷親吻,並對其性侵得逞。2名先行離去的同事因擔心麗麗遭受性侵,報警處理,全案才隨之曝光。
台北地院審理後,發現陳男曾一度否認犯行,直到庭上才認罪,並積極與麗麗達成和解、履行賠償,而且麗麗也透過訴訟代理人表示同意給予陳男緩刑、從輕量刑,足見陳男試圖盡力彌補麗麗所受的損害,也已誠心悔過,非良心泯滅、惡性重大之人。法官審酌陳男教育程度、收入等情狀,依犯乘機性交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