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預告明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計算公式草案,今(18)日進行費率聽證會,由於部分費率調降2至5%,太陽光電等業者表達無法反應實際成本,呼籲費率應考量實質物價變動。預告調整的項目中,太陽光電部分除小型屋頂躉購費率持平外,其餘級距維持穩定降幅;小水力發電新增1到100瓩費率級距,以反映不同規模成本差異;至於外界期望能新增離岸風電浮動式的躉購費率,則並未納入。
在這次預告當中,過去被列為農業廢棄物的項目,因配合「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將農業廢棄物與農林植物整合為「固態生質燃料及國內農業剩餘資源」,並歸類至生質能類別下,併同調整生質能躉購分類名稱。值得注意的是,由於浮動式費率仍未在本次預告費率中訂出,能源署回應,由於現階段國內外成本案例資訊相對有限,相關技術差異相當大,在資訊仍不充足的情況下,還無法進費率審定程序。
太陽光電提建置成本高 公會籲勿降費率:已有業者停工
太陽光電系統公會理事長廖禎松表示,今年CPI漲幅2.18%原物料漲價影響造價,由於半導體產業相當熱,讓營造及相關建設工人難找,距離2026年政府訂出20GW還有6GW的距離,不應該現在調整躉購費率。他提到,目前已經有中美晶宣布停工,未來還有多家可能跟進,當價格下跌會讓生產端就業問題惡化,且營造成本持續漲價,建議各級距不應再下修。
台灣小水力綠能產業聯盟理事長洪正中說,政府要積極推動小水力及地熱,但現在躉購費率跟不上時代,由於小水力的案場數量才剛開始推動,可以理解能源署需要較多案件才有足夠數據來給予合適的費率,但仍希望政府可以給予更多的級距,來符合實際案場的需求。
無法反應小水力建置成本 海洋能費率過低難催生案場
台灣海洋能發展協會理事長莊閔傑表示,雖然海洋能躉購費率設立多年,但仍未有一家正式使用,就是因為躉購費率過低,無法支撐開發成本,希望政府應該要分類分級,業者們也都有提出各種成本。現行費率是依海委會提供的相關成本訂出,是以30MW做參考,然而要一口氣做出30MW這麼大的案場,相當於要投入逾百億資金,目前應該沒有業者可支應。
盼訂定單獨費率 離岸風電浮動式業者:到2026就晚了
荷蘭榕曜綠能代表指出,浮動式機組風場不受海床限制,也有更大的發電潛力,台灣四面環海有利於發展,需要額外的躉購費率獎勵,根據技術成熟逐步調整機制,才能引導浮動式風場建設。台亞風能協理黃佩君則說,台灣固定式海域風場飽和,要達到未來30GW目標及2050淨零碳排的目標,浮動式風場是必要的,但目前政策未定, 躉購費率應該要納入浮動式風場費率,同時參考其他亞洲國家的費率來訂定。
貝富新能源經理廖珮君指出,躉購費率都會影響產業發展,提供穩定長期收購價格,讓開發商有穩定的基礎,因此在浮動式風場上,回顧過去固定式風場的開發就是因為有躉購費率來支撐,讓台灣在全球排名上已經位列第7,明年甚至可以前進到第6名。希望政府應該考量訂出浮動式的躉購費率,讓產業有定錨效果,吃下定心丸;如果等到2026年才訂出相關費率,可能會錯過最佳時機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