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鋼集團總工會日前集會發出怒吼,指控「經濟部坑殺中鋼」。指出政府為推動2050淨零碳排目標,推行「風電國產國造政策」,促使中鋼成立「興達海基」子公司,要在興達港設置風力發電機,但該公司至今已虧損六十多億元。不僅於此,經濟部最近又主導中鋼成立售電平台「台灣智慧電能公司」,要統購總價高達5500億元的綠電,工會擔心該平台可能成為另一鉅額虧損的錢坑,損害員工及股東權益。
然而中鋼公司為國營事業的模範生,除本業之鋼鐵產品品質優良,深具國際競爭力外,在循環經濟的表現更是績效斐然,其煉鋼副產物轉爐石、爐石粉等已成為重要的工程材料,可取代砂石粒料、水泥等、在ESG的成績十分亮麗,政府不可能扼殺金雞母。因此上述指控實言之過苛,但仍有若干值得深思檢討之處。
「風電國產國造政策」的最初構想立意甚佳,除提供國內所需的綠電外,也可帶動綠能產業發展,希望也能爭取國際商機,是兼顧綠能與經濟的想法,可是時空背景不對。我國推動風力發電時程較歐美國家約晚十多年,而丹麥、德國等風機大廠早已在全球各地插旗,台灣很難找到機會。甚至於此「風電國產化政策」也遭歐盟以違反WTO規範為由正式控訴台灣。經濟部雖然因此轉彎,但仍不放棄,硬要在先天條件不佳的興達港硬推,終致失敗,卻要讓中鋼母公司承擔虧損,顯不公允。
風力機在設備方面有三大部分,葉片、機電設施、塔架。安裝維修則為氣象、海事工程等技術。以製造業為住的中鋼公司來說,提供塔架基座等特殊鋼材為最符合本業的強項,也就是說可成為風力發電設備的供應廠商,其國際市場更廣大,而不必插足承攬整個風力發電系統。
多角化經營當然是企業永續經營必要的策略,但應立足在自己的專業基礎上發展,而非橫跨去做離本業太遠的行業。同屬國營企業的台鹽公司,於二○一七年由當時的董事長陳啓昱主導成立了台鹽綠能公司,也虧損累累,陳啟昱更涉及光電弊案遭羈押,經濟部不能重蹈覆轍。
國營事業固然有配合政府政策的使命,但現在各國營事業都已民營化,也就是說雖然政府為最大股東,但也不能因此犧牲民股的權益。
*作者為環保服務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