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北院)合議庭2日晚間近11時諭知裁定,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等4名被告有逃亡、勾串證人與被告、湮滅證據之虞,非予羈押難以確保後續審理,4人羈押禁見,為期3個月。對此,前立委郭正亮指出,高院更裁罕見寫了3大頁,等於是指示辦案,而柯文哲有可能被關押30個月,就是不要讓你在外面發揮影響力。
在柯文哲交保金被提高至7000萬元、並配戴電子腳鐐後,北檢仍不服提出抗告,高院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郭正亮在《中天新聞》節目中提到,高院發回更裁寫了3頁,真的滿罕見的,事實上就是指示辦案,因為高院清楚院檢有點槓上,連兩輪雙方意見都不一致,但也不會去苛責台北地院,因為「長官(高院)都寫了3頁,你怎麼辦?」
郭正亮指出,台北地院更裁書完全是自打嘴巴,竟連逃亡都寫了,又重新去扯柯文哲太太陳佩琪、女兒要出國,這是早就知道的事情,否則怎會前兩次都交保了。他直言,這已非在自圓其說、講道理,就是要押了,然後再找理由;而羈押不外乎兩種,一是串證,另一個則是逃亡。
郭正亮說,高院發回的更裁明顯是要指示辦案,即使恐會落入押人取供,對台灣民主和司法都造成重大傷害,他們也不管了,就是不要讓柯文哲在外面有機會講話,不要讓他發揮影響力。郭正亮補充,光是一審、二審就可以各押15個月了,若柯文哲持續被羈押禁見,有可能30個月不能說話、不能表示任何證明,「2年半搞不好二審都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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