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基層牙醫師協會暨本土小牙醫聯盟今(8)日爆料,一對在捷克唸牙醫的「波波醫師」姊弟,學校的實習學分竟然是在其父親在台開設的、沒資格收訓實習醫學生的小醫院完成的,質疑已是違法密醫行為,要求廢止新版醫師施行細則。衛福部指出,國外回台牙醫科系畢業生,都要重新在具教學資格的機構實習。
台灣基層牙醫師協會今天召開記者會,質疑有2名在捷克唸書的「波波醫師」,學校實習學分竟然是在父親於台灣高雄開的小醫院完成,該醫院並無資格收訓實習醫學生,且國外學歷醫學系學生在還沒有取得台灣醫師執照的情形下在台灣實習,本質上就是密醫行為,涉違反醫師法和醫療法。
台灣基層牙醫師協會要求,政府應撤銷兩名波波姊弟違法實習的學歷認證;並追究考選部、衛福部及相關醫院責任;並廢止新版醫師法施行細則,恢復106年學歷採認原則。
對此,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接受媒體電訪說明,根據現行醫師法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外國學歷畢業生若想返台參加國考,應先在具教學資格機構完成3200小時實習,且不分地區,畢業後一律要經過教育部學歷甄試,通過後才可考國考第一階段。
而在考完國考一階後,劉玉菁解釋,國外學歷畢業生還要重新完成1年的實習(適應訓練),通過才能考第二階段國考,之後方可與台灣畢業生一樣,進入PGY(畢業後一般醫學生訓練)和後續專科醫師訓練、考試。
劉玉菁強調,新版醫師法施行細則中針對學分採認的內容,其實都是從106年學歷採認原則移過來的,衛福部沒有改動,只是抬高法律位階,內容沒有任何改動。
至於台灣基層牙醫師協會指控的個案,劉玉菁說,國外畢業的醫學系學生,只要回國,在國內就是要重新實習,畢業後就是要在台灣重新完整實習一年;時程上,國外畢業的醫學系學生得在國內外教學醫院完成3200小時實習,並在國考第一階後重新實習一年,實習完畢再考第二階國考。
劉玉菁說,台灣基層牙醫師協會指控的是應該是應考資格的問題,不是法規規定的問題,這些學歷到了考選部怎麼審查,涉及個案資格的疑義,就要看當初檢附的舉證資料符不符合規定,實際審查內容,這是由考選部個案去認定。至於是不是密醫?醫師法針對密醫行為早有法律清楚的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