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今(10)日處理《憲法訴訟法》覆議案,113位立委全體出席投票,下午3時許投票結果出爐,反對覆議者62票,贊成覆議者51票,無效票0票,覆議不通過,藍綠白沒人投錯。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規定,經全體2分之1以上立委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立法院院會去(2024)年12月20日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法,明定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改為至少10人;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大法官未達15人時,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另外,行政院認為窒礙難行,1月2日提出覆議呈報總統核可,今日於立法院進行覆議案表決。
行政院長卓榮泰9日說,行政院提出覆議有3大窒礙難行理由,第1,新法規範大法官會議決議人數,等同癱瘓司法院、癱瘓大法官;第2,新法規定總統提名2個月時限,但沒有規範立法院行使同意權的時限,將造成大法官人數補正程序上難以掌握;第3,新法規定修正後立即實行,但照目前大法官的現額,新法一旦通過,大法官顯然無法開會決議,將導致憲法法庭立即無法運作。
翁曉玲:不合意就提覆議是民主危機
立法院今日上午就覆議案召開全院委員會,討論事項階段,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表示,這次修法最重要的就是要健全憲法法庭的制度,這沒有藍綠之分,民進現在對於國會通過的法案,只要不合民進黨的意就提起覆議、釋憲,這已經造成台灣民主極為重要的危機,實在不該讓台灣的憲政機關繼續對抗下去。
民眾黨立委黃珊珊表示,民眾黨團在堅定維繫政府能正常運作的前提下,在野黨團提出共同合作版本,讓憲法訴訟程序更加嚴謹,也取得社會上更多共識及支持,遺憾行政院提出覆議。重點是,行政院長不能代表司法院及憲法法院,因此也沒有必要來立法院報告,之前也有覆議案不邀行政院的前例。現行法律有很大缺漏,就使把所有裁定都訂為現有總額,卻沒訂有下限,少數大法官的決議就會影響國家未來發展,這是全世界都沒有的狀況。
蔡易餘:覆議案是讓立委能彌補錯誤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則說,依照三讀後的法律,大法官會議需要10位出席、9位同意,但現行只有8位大法官,恐造成人民無法做憲法救濟,覆議案是讓立委有彌補錯誤的機會,不能讓台灣未來沒有憲法法庭,斷送在這次違憲的立法,藍白修惡憲法訴訟法,宣告違憲難度比戒嚴時代還要高。
覆議案於下午2時30分起記名投票,3時許提前開票,投票結果,領票委員113人,未領票委員0人,最終結果,贊成維持立法院原決議(反對覆議)62票,反對維持立法院原決議(贊成覆議)51票,覆議不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