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25日統一發票開獎是許多民眾期待的日子,但對於未中獎的發票該如何正確丟棄,卻常常引發混淆。事實上,傳統紙本發票和電子發票的處理方式截然不同,若未妥善分類,可能遭罰6000元。
「紙本、電子發票」丟法大不同
南投縣環保局提醒民眾,傳統的長條狀紙本發票是可回收紙類,因此可與報紙、紙箱等一起丟入紙類回收桶;而電子發票證明聯屬於感熱紙,採用感熱紙製成,內含隱色染料、顯色劑與化學穩定劑,現有回收技術無法有效分離紙纖維,因此只能當作一般垃圾處理,無法回收。
另外,同樣屬於感熱紙的還包括ATM提款單、彩券、銀行排隊號碼牌等,這些也都不可與一般紙類混雜回收。違反分類規定者,恐面臨1200至6000元的罰款。
「感熱紙」有毒性,最好改用電子載具
根據環境部資料,感熱紙中含有雙酚A(BPA),這種化工原料廣泛用於塑膠及環氧樹脂的製造,屬於環境荷爾蒙,可能干擾人體的雌性激素和甲狀腺激素,長期接觸或不當處置,恐對生態及人體健康造成威脅。
為了降低紙張浪費與環境衝擊,環保局建議民眾使用電子載具儲存發票內容,透過手機載具、悠遊卡或iCash等方式,不僅省下對獎的麻煩,也避免實體發票的處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