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澳電廠成絕響 經長沈榮津:2個月內廢除環評結論

2018-10-15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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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長沈榮津允諾,2個月內依程序規定廢止深澳電廠的環評審查結論,讓深澳電廠真正走入歷史。(陳品佑攝)

經濟部長沈榮津允諾,2個月內依程序規定廢止深澳電廠的環評審查結論,讓深澳電廠真正走入歷史。(陳品佑攝)

自從行政院長賴清德宣布深澳燃煤電廠停建後,環團、新北市府等無不關注台電會不會進一步申請廢止相關行政處分,今(15)日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上,數名立委提出臨時動議,要求行政院與經濟部遵守承諾、停止與深澳電廠相關的一切行政程序,經濟部終於允諾在未來2個月內依程序規定申請廢止深澳燃煤電廠的環評審查結論,讓深澳電廠真正走入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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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上週五)賴清德公開宣稱停建深澳電廠,然而只要深澳電廠2006年通過的環評結論效力還在,即便賴口頭停建,也可以隨時口頭恢復建設計畫,故遭環團、新北市府質疑是不是為了挽救新北市的選情在「打假球」。環保署與觀塘案、深澳案相關主管機關今赴立法院進行專案報告,停建進展也受到許多委員的高度關注。

多名立委提案 促政院實質停建電廠

後來現場多名立委共同署名一項臨時提案,包含要求行政院依其承諾,停止所有深澳電廠開發案之相關程序、經濟部應指示台電停止申請籌設許可,並刪除2019年深澳電廠的預算、行政院與經濟部在2個月內指示台電申請廢止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結論。

不過原先經濟部並沒有說清楚,究竟只是廢止深澳電廠的環差案審查結論、還是最初2006年的環評審查結論。經不斷確認後,代表經濟部出席的能源局副局長李君禮終於親口認可,將會依程序規定廢止深澳燃煤電廠最一開始的環評審查結論。

三接站供氣餘裕 足取代深澳電廠

深澳電廠停建的理由,源自賴清德拋出的「交換說」,而後經濟部也一改往日強調沒有深澳台灣就會缺電的說法,解釋中油在觀塘港建好第三天然氣接收站後,其供氣量扣除給原規劃的大潭電廠新增機組使用以外,另外還有餘裕可以供128萬瓩的燃氣機組使用,足夠替代裝置容量120萬瓩的深澳電廠。

質詢途中,國民黨立委徐志榮詢問,128萬瓩的燃氣機組在哪裡,李君禮回覆,未來將在北部找地方興建天燃氣發電機組,如協和電廠、通霄電廠等,不論民間或台電的既有電廠都是候選場址,目前還在評估最佳方案。

立委王育敏、陳宜民、蔣萬安也懷疑,台電為何遲遲不肯把停建的程序走完。蔣萬安表示,既然宣告停建,就應該廢止電業籌設許可和環評結論。李君禮回應,目前電廠都還在準備階段,電業籌設許可則正準備申請中,而台電已經停止準備申設了。

至於廢止環評結論的部分,環保署綜計處處長劉宗勇表示,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已經通過審查的環評結論應由開發單位自己提出廢止;而台電代表再次重申不會申請籌設許可的立場。相似的對話重複了兩三次,讓蔣萬安直批,各部會就是在互踢皮球、打假球啊,沒人敢真正去停建深澳。

後來各立委臨時動議,增加廢止深澳電廠環評審查結論、停止任何興建深澳電廠的準備事項的提案,並限時2個月內完成。沈榮津總算鬆口,同意將照規定完成立委提案事項。也就是說,深澳電廠終於有望實質停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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