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只剩12年去控制氣候浩劫
在今年10月8日聯合國跨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IPCC)發佈眾所矚目的1.5C特別評估報告(Special Report on 1.5C)後,在英國獲得專業媒體新聞獎(British Journalism Awards for Specialist Media)網路平台「碳節略」(Carbon Brief),也在同一天發表了一篇深度的重點分析,文末更提及,英國政府將會針對IPCC這份報告,研提改變其政策法規之對策,甚至將其法定減碳目標,從2050的至少減量以1990年為基線排放量之80%,深化為86-96%,並研擬具體的碳中和時點。同樣身為島國,也同樣是少數將減碳目標入法的台灣,我們該如何看待此項發展?
控溫1.5C將成為落實氣候協定的主軸
「碳節略」指出,早在2015年,聯合國便已透過「結構化的專家對話」(Structured Expert Dialogue; SED),在70位科學家聯名發表的報告中指出,單純將氣溫控制在不高於工業革命前2C是不夠的,報告認為,雖說相關科學的論述尚不充分,但努力朝向控溫於不高過1.5C仍是必要的,而這也正是巴黎協定(Paris Agreement)會強調必須在控溫於2C前提下,努力朝向1.5C目標(“…well below 2C” and to “pursue efforts towards 1.5C”.)之由來。至於此次的1.5C報告,也正是配合巴黎協定所揭示之持續努力目標,而這個成果,也將成為後續落實巴黎協定的重要參考,甚至年底在波蘭卡托維茲(Katowice)召開的第24屆氣候公約大會的最重要科學論據。
這個報告的作者群包括來自44個國家的91個科學家或決策者;其中美國7位、德國6位、英國5位。這份報告最終經過3次作者群會議、3份草稿,以及42,000份審查意見才完成。整份報告包括兩大部分:即完整的技術報告和供決策者參考的重點歸納(Short Summary for Policymakers; SPM)。這個SPM是10月 8-12日間,在韓國的仁川,經各國政府代表的字斟句酌後達成的共識,雖說仍有持續的更新在進行中,但是很顯然的,這份SPM將成為後續巴黎協定談判的新焦點。
「碳節略」以極精要的方式,將IPCC這份報告所提出的幾個值得世人關注的關鍵重點加以皆示,十分值得我國決策者之參考。以下,謹將這些言簡意賅的節略及其對我國的可能啟示,略述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