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在人口密集區遠高於1.5C均溫之威脅
我們離1.5C的大限已經不遠了!IPCC的報告指出,雖說目前的全球升溫大約在1C,但是在許多區域已是升溫嚴重並衝擊重大;如極地及其他北半球高緯度區,以及陸地相對於海洋。且實際上,全球人口約有20-40%人口的居住地,已經在上一季經歷了升溫1.5的挑戰。此外,報告發現,這些升溫幾乎全然肇因於人類行為,且正在以平均每10年0.2C的增溫速度,促使地球走向不可逆的氣候災難。SPM特別提醒決策者,我們必須將自然變數可能造成的短期影響(升減溫)除外,認真看待長期人為增溫的問題。
以台灣來說,雖非處於最高風險區域,但連年來的豪雨成災,我們總傾向以天災、暴雨視之,最終淪為政治口水,殊不知,這種現象將成為常態,已不是滯洪池可以對應,更不是聖嬰現象或強烈西南氣流、颱風這種短期或一時性的因素可以解釋,當然這也不是災損預備金可以應付的了。此時,台灣的政黨與政治人物,都該嚴肅看待,哪個單位應該是長期人為增溫所帶來天災地變的權責機關了。目前,我國《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下設有跨部會的「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諮詢委員會」,或許我國該認真思考如何將之強化為像英國「氣候變遷委員會」(Committee on Climate Change)一樣,具統合氣候變遷事務能力的任務型機關了。
即便控溫1.5C,亦僅能爭取到氣候災變的延緩發生
其次,IPCC認為,控溫1.5C將能稍微減緩升溫2C將面臨的熱帶珊瑚礁滅失(從100%降至90%)、北極夏天無冰的現象(從每10年一次降為100年一次)、極端氣候曝險人口與地區減大幅少、本世紀末前的海平面上升速度可以放慢10公分、減低在許多脆弱地區(西南非洲與沙哈拉區、地中海地區、中歐、熱帶雨林區)的食物與飲水安全問題。但整體言之,IPCC是認為,即便可控溫1.5C,仍將只會是減緩悲劇的發生而已。且愈是弱勢的人或地區,所受到衝擊越大。
目前對於台灣國民而言,往往將地層下陷、海岸浸蝕、珊瑚礁白化解為環保及生態保育問題,然則,IPCC這份報告已明確告訴我們,這攸關海平面上升、食物與飲水安全,台灣是島國,將無可避免的面對持續密集的天災地變。然則可悲的是,目前我國的調適政策法規均不完整,雖有地科資料、科技網絡,然則將權責機關歸於環保署,視其本質為環保問題,卻未能將調適跨部會統合之職能賦予環保署,這讓關鍵的國土三法,受限於權責機關(如內政、農業、海洋)之職權,難以發揮因應調適需求的作用。具體言之,單純留給環保署原則性的《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第8條的訓示性職權,要求有關機關研擬、推動激宣導氣候變遷調適相關事宜。這和IPCC提醒我們的生存危機,以及弱勢族群的迫切危機,全然不能相匹配。故此,我國除了減碳,調適更是應該受到執政者與全民審慎以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