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普悠瑪發生重大意外,造成18死187傷,當國人仍在震驚、悲傷中,事故原因也不明下,倒有人迫不及待的就把責任歸於馬英九等前朝官員。馬英九確實厲害,卸任2年多,還要、也能為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負責。
普悠瑪之外發生後不到24小時,就有名嘴馬上po文,引用當初立委對普悠瑪的質疑,直指馬政府與毛治國等官員要為此負責;至於當初質疑此招標的立委段宜康,雖然在臉書低調表示「不願在這個時刻談這問題,在大家還忙著救災或是調查還沒有初步結果前發言引爭議」,但也說「該負責的人遲早會付出代價」,綠營政客也「含蓄」的圍繞上話題─如黃偉哲就段宜康稱普悠瑪招標放水的說法回應道:「若為真就不可原諒」。某些媒體也不忘大推當年馬英九見過日本商社的新聞。
這確實是非常奇特的「台灣特色」─出事了,原因完全不明,甚至在尚無人責怪執政2年多的執政者前,反倒先找出前朝來痛打,把責任往其頭上丟。不談這些作法的政治立場問題,專業上看,這些人都「跳過數十步」才能立即得到此結論。
依照歸責於馬政府者的說法,主要是引用過去立委質疑過,普悠瑪招標案對過彎橫向加速度容許值放寬標準,從原本和太魯閣號一樣的0.3公尺/每秒平方,降低門檻為0.8公尺/每秒平方,立委認為是與招標前,當時的總統馬英九接見日本住友商社的社長,之後招標就放寬,最後也由日商得標。因此把這次意外歸責於馬政府。
不過,問題是現在連發生意外的原因都尚未知,其中存在著多種可能與情境。例如,是「撞到東西」而出軌,還是如部份乘客所說的「覺得像飆車」(車速過快);而ATP(列車自動保護系統)的關閉,是司機為之還是故障所致、這是否為意外發生的主因;或是台鐵的車輛與軌道的養護維修、甚至台鐵的制度與工作規範,是否有問題而造成此意外?這麼多因素尚未釐清,如何可能追出責任歸屬?
甚至即使是列車故障因素導致意外,那還要了解:到底是車輛品質或設計出問題,還是後續的維修保養不實在所致?別忘了,普悠瑪號交車是6年前,這些車輛在軌道上至少跑了6年都未出問題,除非基本設計出問題,否則沒有廠商在軌道車輛交車後要「負無限責任」。
至於拿馬英九見過日本商社社長,之後日商即得標來影射高層介入,所以要為此事負責,也是奇哉怪也。總統、院長接見來台的大型外商負責人是司空見慣,如果見面後又得標就代表「高層介入」、要負責任等,那小英總統幾乎見遍了那些歐洲的風電廠商,這些風電廠無一例外全得標,豈不是代表總統高層介入每個風電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