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害人的只有人心,從來不是宗教

2018-10-27 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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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同志遊行少了議題抗爭的劍拔弩張,現場洋溢著歡樂氣氛。(柯承惠攝)

今年的同志遊行少了議題抗爭的劍拔弩張,現場洋溢著歡樂氣氛。(柯承惠攝)

近日有媒體報導某中醫診所的老闆娘(聲稱心理諮詢師),為了響應愛家公投而要求員工將病患個資抄寫到連署書上,並且用恐嚇字眼「你敢把事情鬧大,我就去請院長去讓中醫界知道,你是怎麼樣的人」威脅,因此被人舉發。此事項件令人感到不勝唏噓,姑且不論其真實與否,全案也已進入司法程序,目前等待司法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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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藉由此事,我們可從另外一個角度做進一步反思,在工作場域內,主事者在面對與自己既有宗教信仰不同的人事物時,如何保持客觀的態度?尤其是在現今社會結構當中與多元性別及不同價值觀的人共處?

在心理諮詢的教育養成闡述裡,都是以「助人者」的角色為起點,以同理心去理解他人的生命歷程,以便協助個案釐清問題所在,若是依據我國所公布的「心理師法」內所明定的「業務範圍」,則具有一定的專業程度,因此培育一位「助人者」的過程並不輕鬆。

新聞裡的當事人在接受了這些專業的訓練後,卻無法保持中立、客觀、開放的態度,對愛家公投議題進行全面性的關照及討論;反而在工作場域裡展現絶對的權力,對其他人進行壓迫,透過「抄寫」病患個資,試圖提高愛家公投聯署書數量,藉此混淆及壓迫婚姻平權對於社會上的意義,這對於一位「助人者」的道德操守是否有違公正之虞?
另外,也要提醒「能力越大,所賦予的責任越大」,當扛著「助人者」的招牌所給出的所有意見跟觀點,是很容易會讓個案對於分辨事物的見解度與行動產生很大的影響。因為這些建議,究竟是源於「個人」價值觀而產生?還是以「助人者」的立場給建議?尤其是在「宗教」這塊上面,利用「宗教」之名去狹義化對於「家」的詮釋,例如:深化「婚姻只限定一夫一妻」的異性戀法條,排斥認識多元「情感教育」…等。

但是也別忘了,宗教文本都是透過後人的詮釋,才賦予其普世的意義及解釋;宗教力量應該是積極發揚勸人為善的精神、給人安定的力量,而非強化宗教與性別的對立關係。性別本身並不排斥宗教,但是若所見的卻是宗教排斥了性別、倘若上帝神明不愛我,也請別氣餒,我們還有觀音與媽祖。

最後也要呼籲心理師公會及衛生福利部提起調查,在台灣「心理師法」當中,並無心理諮詢師名稱,只有「臨床心理師」及「諮商心理師」稱謂,新聞這位當事者,究竟是以哪一種「職稱」作為心理師呢?在台灣是否具有合法實質上的醫事證書?

信仰不會害人,唯有人心。

*作者為高雄醫學大學性別研究所∕急診護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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