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太陽能標案下包廠商,涉嫌將太陽能發電設備「一物兩賣」,同時向中華電信、中租迪和融資;中華電信為此承受上億元損失,最近一狀告到檢調單位。針對中華電信指控,中租迪和主管強調,中租迪和在本案並非融資租賃廠商,中租是提供融資給廠商建置綠電系統,完工後再將電廠購回;中租與廠商簽約時間是去年2月,比中華電信早1個月,所有綠電設備在融資時,已設定「動產抵押」;中華電信若在融資前,到線上「動產擔保登記網站」查詢,就能得知綠電設備早已設定給中租。換言之,中華電信可能連最基本的徵信都沒有。
中租主管表示,中租最近的確有特定案件,與中華電信的綠電下包廠商,有衍生「重複融資」的糾紛,中租在該案並非提供「融資租賃」,而是類似建商,提供營造商融資,由中租出錢蓋太陽能電廠,完工後再將產權移轉給中租。
中華電可能未做徵信就放款
該中租主管表示,根據該融資契約,中租當初是與實際施工廠商,與取得標案廠商簽訂「3方合約」,中租在簽約時,並不知道廠商日後會另外向中華電信借款。
該主管強調,中租過去幾年積極投資綠能領域,並且成立中租能源,是國內最大的綠電建置廠商,每個案子都會與廠商簽訂工程合約,由中租出錢購買綠電設備,綠電設備購買後,都會設定動產抵押登記,避免廠商將設備轉賣或設定融資。該主管說,中租辦理綠電設備質押時,有將太陽能模組的廠牌、型號,以及放置地址登錄在動產質押中心。
中租主管表示,中華電信最近發生「一物兩賣」案件,該承包商是在去年2月與中租簽約,隔1個月才跟中華電信簽約,中華電信僅提供該承包商短期工程款融資,且未設定擔保品質押;由於中租與承包商簽約後已設定動產擔保,因此,本案發生重複融資,「合理懷疑是(中華電信)被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