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公彩盈餘與回饋金被拿來補助特定社福團體,或是成為討好選民工具,在22個縣市其實不分藍綠。國民黨立委陳宜民就曾質疑衛福部將公彩回饋金補助「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兒童版」文宣,陳批評,公彩回饋金有很多社福團體爭取補助,「文宣品應該由社家署公務預算支應,為什麼可以用公彩回饋金印製?」
填補公務預算缺口,地方政府挪用公彩盈餘基金
陳宜民表示,高雄市議員郭建盟先前曾質疑,高雄市社會局過去5年違反《高雄公益彩券基金管理條例》,挪用基金近15億元,填補公務預算缺口,這一筆理應讓社福團體申請的補助,卻用於支付法定編列的低收入戶、高中以上學生生活補助、身障輔具與生活教養費補助。「這些原本是高雄市社會局應編列公務預算支應的項目,卻挪用了公彩盈餘,反客為主。」
今年底選舉將屆,公彩盈餘也成為選戰話題,澎湖縣長陳光復月前突發奇想,宣布加倍發放重陽敬老津貼,從5000元提高為1萬元,經費來源為中央統籌分配款及公益彩券獎金,沒想到消息一出,遭外界質疑「政策買票」,澎湖青年陣線並向澎湖查察賄選小組檢舉,陳光復緊急喊卡,改列為競選政見,希望在爭取連任後,於選後12月發放。
嗣後,陳光復的競選對手國民黨縣長候選人賴峰偉緊咬陳任內公彩盈餘基金的運用,賴峰偉在臉書上表示,「陳光復宣稱任內減債7.8億,是調用各基金、專戶專款,挪移長、短債,挖東牆補西牆,營造減債有成假象,基金調借金額累計達12億3386萬餘元,實際債務一毛未減,欺騙澎湖鄉親。」
賴峰偉批評,陳光復上任後,停掉前縣長王乾發推動的中正、永安橋改建、大倉媽祖文化園區以及澎防部遷建等多項指標性重大工程,導致歲入歲出有賸餘款項,主要是政策變更未予執行,並非財政結構改善。陳光復任內調借基金專款,澎湖縣審計室依法行使職權,糾正陳縣長有違反財務運用規定之虞,財政部竟於今年1月頒發陳光復「債務管理全國第1名」獎狀。
濫用公彩盈餘,調借過程缺乏評核程序與機制
事實上,濫用公彩盈餘的縣市,22個縣市都有份。根據監察院統計,2012年到2016年,有8個縣市曾向公彩盈餘基金或專戶調借,包括高雄、台南、苗栗、南投、屏東、花蓮、台東及新竹市等。儘管部分縣市調借過程,係以專簽方式辦理,並由公彩盈餘管理委員會會簽,再陳報至縣、市長層級核可,惟調借過程卻未見相關評核程序與機制,明顯違反《公庫法》之精神。
以財務狀況最差的苗栗縣為例,苗栗在2012年至2016年向該縣公彩盈餘分配款專戶調借9次款項,金額共計16.7億元,其中,2014年調借金額高達8.5億元,佔該年度與隔年度之公彩盈餘基金待運用數高達96.41%與92.72%,截至今年4月底止,仍有6.1億元未能歸墊,等於是公彩盈餘基金帳面上剩餘款項(4月底金額為7.7億元),幾乎全部都被縣政府給借走,已經到了「寅吃卯糧」的地步。
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公益彩券盈餘屬不穩定、補充性財源,衛福部雖已規範地方政府「屬常態性社福支出項目應以公務預算優先支應」,但因欠缺相關評核及監督機制,而有以專款專用的彩券盈餘充抵「公務預算」之狀況。各地方政府公彩盈餘執行數占社會福利支出的比率,從2012年的4.88%,逐年增加至2016年的10.84%,衛福部應予檢討改進,以避免公彩盈餘的挹注,替代或排擠原應由公務預算編列的社福支出。
此外,監察院對於各縣市公彩盈餘「累積待運用數」總計高達159億餘元,並未實際用在社福補助,也認為有待改進。監察院表示,衛福部對於各縣市公彩盈餘基金欠缺相關監督及輔導機制,應該強化其評鑑機制。
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台灣人口快速老化,彩券銷售量將大幅減少,為善用目前的公彩盈餘待用數,財政部應該研議納入「安全預備金」的可行性,以合理降低待運用累積數,並增進地方社會福利供給的永續性。
高雄市社會局表示,高雄市政府曾在102年以前運用公益彩券盈餘基金待運用經費調借市庫使用,為不影響基金運作每次調借,皆於半年內歸還,調借款也以當年高雄市市庫代理銀行活存利率計息,以確保基金收益之運作及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