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震驚社會的八里雙屍案,死者的兩位兒子向行兇的謝依涵與呂炳宏等3名股東連帶求償,高等法院今日判決出爐仍維持原判,呂炳宏等三名股東免賠,雇用謝依涵的媽媽嘴企業有限公司要與謝依涵連帶賠償631萬元,全案可再上訴;加上另一起民事賠償判決的368萬元,媽媽嘴公司因這起命案,恐負擔近千萬的相關賠償。
原本死者的兩位兒子向謝依涵與及三名股東共四人連帶求償1031萬元,一審判決謝依涵須賠償631萬,呂炳宏及另外兩名股東免賠,謝依涵放棄上訴,但家屬不服繼續針對三位股東上訴,高院今日的判決結果出爐,維持一審原判,但雇用謝依涵的媽媽嘴企業有限公司因為疏於監督謝依涵,需負連帶責任,要與謝女連帶賠償631萬元。
另一起民事訴訟,死者張翠萍的母親李寶彩向謝依涵、呂等兩名股東等4人連帶求償578萬元,原本一審判謝女應賠償368萬元,呂炳宏、股東陳唐龍、彭元忠3人不必賠償;但法院二審3月底改判,因呂炳宏等3人是謝依涵的雇主,有僱用人應負的監督責任,須與謝依涵連帶賠償368萬元。
前年震驚社會的八里雙屍案,死者陳進福疑似與當時的媽媽嘴店長謝依涵發生感情以及財務上的糾紛,陳與妻子張翠萍遭謝殺害並棄屍於淡水河畔的紅樹林,謝於一二審皆被判處死刑,目前最高法院審理中;民事求償也正在進行,謝依涵任職的媽媽嘴公司因這起八里雙屍案,恐負擔近千萬的相關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