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最高法院30日判決日本鋼鐵巨擘「新日鐵住金」公司敗訴,須對二戰佔領期間強徵的4名南韓勞工(徵用工),各賠償1億韓元(約新台幣293萬元),這場纏訟13年的官司終於有了結果。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對此堅稱「《日韓請求權協定》已完全解決二戰強制勞動的議題」,日本外務大臣河野太郎也說「不排除訴諸國際仲裁」,這個南韓最高法院的判決可能讓日韓關係再度陷入緊張。
纏訟13年的官司 原告只剩1人仍在世間
二戰期間,日本最大鋼鐵企業「新日鐵住金」公司(Nippon Steel & Sumitomo Metal)曾在朝鮮半島強徵勞工。1997年,2名南韓受害人在日本提告,後來敗訴;2005年,他們聯合另外2名南韓受害人向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提告,控訴新日鐵住金在1941年至1943年期間強迫他們服勞役。
起初,南韓司法界支持日本法院的判決,但南韓最高法院2012年推翻原本的判決結果,表示日本法院判決違反南韓憲法與國際法律規範,發回首爾高等法院重新審理。2013年,首爾高等法院判決新日鐵住金公司須賠償每位原告1億韓元,但新日鐵住金不服判決,提出上訴,南韓最高法院於本月30日做出終審判決,但4名原告裡只剩94歲的李春希(Lee Chun-sik,音譯)仍在人世,其他3名原告都已過世。
南韓最高法院的判決出爐後,李春希傷感地說:「我贏了官司,但(4名原告裡)現在只有我獨自在這裡,所以我很難過,許多眼淚都要流出來了。如果我們仍能一起出現在這裡,那一定很棒。」
南韓社運人士:受害者真正獲得賠償之前,可能會碰到更多阻礙
1965年,日本與南韓邦交正常化時,兩國達成《日韓請求權協定》,日本向南韓提供5億美元(約新台幣156億元)經濟援助,其中有3億美元為無償提供,目的是解決兩國及民間所有索賠權的問題。此外,該協定規定,任何糾紛都透過外交手段解決,如果無法循外交途徑解決,可在第三方國家參與的情況下仲裁解決。
如果新日鐵住金公司不照判決賠償原告,那麼原告及其家屬得要求地方法院扣押該公司在南韓境內的財產,但這將歷經漫長艱困的法律過程。南韓強迫勞動受害者團體的社運人士金智永(Kim Jin-young,音譯)表示,受害者真正獲得賠償之前,可能會碰到更多阻礙,最後可能會在第三方國家進行仲裁。
日本政府與企業一直主張,根據《日韓請求權協定》,兩國索賠問題已獲得最終完全解決,南韓不得再提出賠償要求。新日鐵住金公司主張,現在的新日鐵住金公司是二戰後經過合併的公司,已與當時強徵朝鮮半島勞工的公司不同,該主張遭南韓最高法院駁回;此外,南韓最高法院裁定《日韓請求權協定》並未終止以前的勞工爭取補償的權利,因此駁回被告的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