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委員唐鳳終於出聲了!對政府「修法打擊假新聞」的「假新聞」提出看法,重點有三:一、身為政府自己不要造謠很重要;二,新聞自由的紅線不踩;三,「惡、假、害」的訊息叫「假消息」,不要用「假新聞」。諷刺的是,她談話的新聞一出,行政院新聞澄清專區立刻為她發出新聞稿,強調對《中時》以頭版「打擊假訊息 政委唐鳳主張 政院不要造謠」,報導編排上扭曲處理並不當連結,「非常遺憾。」
非但如此,行政院長賴清德特別指示閣員要謹言慎行,不只包括唐鳳發言,還有政務委員張景森受訪時談到普悠瑪事故一句,「台鐵缺乏安全管理系統,嚇死人了!」賴揆倒是一針見血,官員少廢話,「惡、假、害」的消息立馬少一半,不過,賴揆自己「驚爆」(這屬媒體加上的驚嘆語,可以被列入「假情緒」)境外資金流入企圖影響選舉,偵辦中案件有三十多件,到底有多「真」?算不算「嚇死人」?也頗值得推敲。
行政部門何其大,造不造謠誰能背書?
先看唐鳳事後發出的澄清稿,起手第一點:「行政部門不會造謠」,本身就「不真」,「行政部門」範圍有多廣?從總統府、五院到地方政府均屬之,豈止是行政院而已?又豈是唐鳳一人可以背書?唐鳳指其本意是政府「不會」,造謠而非政府「不要」造謠,像不像國民黨高雄市長工人韓國瑜本意是「招商」却被民進黨立委邱議瑩講成「陪睡」?準此標準,韓國瑜豈不可以告邱議瑩「造謠」?
不說去年世大運總統府與柯市府大亂鬥,到底誰真誰造謠?就談政府要不要修法遏止假新聞一事,具體情節是綠委提案修法,內政部長徐國勇呼應表示,這是涉及法務部、國安單位、NCC等「跨部會的議題」,「相關的法律要做一些相關的檢討,有人說社會秩序維護法,有人說刑法,有人說國安法,每一個學者的意見不一致,我們(政府)會來盤整。」難不成只準政府「盤整法律」,不准輿論表示反對?
再舉才出事的普悠瑪事故,行政院盤點相關法律前,何不先盤點自己在事故前後,從台鐵到交通部說法數變,從究責司機到究責制度,賴揆前腳說要號召退休司機解決台鐵人力,就有司機反駁,「這是行車不是當志工!」遑論許多老師傅未必熟悉普悠瑪的操作,要民眾相信哪一個說法?若是制度出問題,豈不印證張景森「嚇死人」之言?何須要求閣員封口?
還舉蔡政府左支右絀的能源政策,一下缺電一下不缺電,一下深澳非蓋不可,一下觀塘可以換深澳…,又算什麼?行政院如此介意所謂「假消息」,應該回頭看看自己三天兩頭發布的政策訊息,充斥多少矛盾?即使政府部門如唐鳳所言,不會造「惡、假、害」之謠,但和「真實」經常不只一步之遙,又該做何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