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的提振經濟對策中,第一次把成立主權基金納入;雖然只是「研議成立」,未來未必就會成真,但確實算是跨出了第一步。不過,這可能是錯誤、危險的第一步:難道,我們真要把4、5千億美元的操控權全部交給政府、且賦予更大權力嗎?
完全政府主導決定與運作的主權基金
主權基金是指由國家政府成立的基金,資金來源可以是外匯存底、出口天然資源的收益、或甚至政府撥出預算挹注。成立主權基金的目的,除了尋求更高報酬與收益外,也兼有投資、提振經濟的目標,全球已經有40個左右的國家成立主權基金運作,其運作方式、投資決策,雖然每個主權基金有不同的體制與規定,但基本上是由政府主導決定。
而以成立主權基金的國家看,大致可分2類,一類是較接近威權統治型的國家,政府統籌運用龐大的資金原本就是「正常體制」。例如中東油國,幾乎都有主權基金,如科威特、卡達的「投資局」、沙國的多個基金,都是以豐厚的原油收入作為基金的來源。此外,國人較熟知的新加坡則有新加坡投資公司及淡馬鍚控股。近年國際最著名者當屬中國成立的中國投資等幾個主權基金,連俄羅斯也有「國家福利基金」。這些主權基金中,大概只有新加坡的財務透明度較佳,其餘基金的透明度不高─反正這些國家的政府也不太需要向民眾作交代、接受監督。
另外一種是治理佳、透明度高、政府與社會信任度也高的國家,最著名的是挪威的養老基金,這是以石油出口收益成立的基金,目的其實是考量到石油有耗盡的一天,因此把收益放入基金,期望能得到較永續的利用。對此基金的成立宗旨,挪威民眾的共識高、基金運作也透明。另外如美國的一些州─如阿拉斯加的永續基金、韓國、馬來西亞、澳洲等也有主權基金。
台灣有成立主權基金的條件嗎?
那麼,台灣是屬於那一類國家?台灣當然不是威權型國家了,該屬第二類吧?但台灣政府很難稱為治理良好,政府與社會的信任度更是低到無以復加,台灣真有成立主權基金的客觀條件嗎?答案恐怕是沒有。
如果台灣要成立主權基金,資金來源當然不會是如油國一樣的「天然資源出口」,那政府挹注預算呢?不可能,政府財政困難,每年赤字預算,正常預算都快編不出,那裡擠得出數百億去搞主權基金?最後,腦袋一定是動到外匯存底,或是集合現有政府基金,才可能成立主權基金。但這兩者產生的問題與後遺症更嚴重。
所謂「政府基金」─包括勞退、勞保、退撫、郵儲等基金,總金額號稱超過2000億美元,是一股龐大的資金,但問題是這些資金其實都不是政府的錢,而是分別屬於那些「未來受益人」的保命養老金或儲蓄;超過4000億美元的外匯存底更不是政府的錢,而是民眾努力工作、出口賺錢得來。這些錢,政府不能、也不該隨意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