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聘3%身心障礙學生 台清成大將遭罰數千萬

2015-08-15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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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勞工比例未達3%,台大、清大、成大 面臨數千萬罰款。(取自維基百科)

身心障礙勞工比例未達3%,台大、清大、成大 面臨數千萬罰款。(取自維基百科)

在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爭取大學兼任助理納入勞保後,引發不少後遺症,有學生開心提早成為勞工,至少可以提早10年退休,也有教師憂心,全面納保衝擊國家財政,未來勞保年金提早破產,尤其是《勞保條例》規定必須聘用3%身心障礙人士,為達標準將有數千萬罰款,台大形容衝擊如同「彗星撞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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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日前發布「專科以上學校兼任助理勞動權益保障指導原則」,認定有對價關係的助理屬於勞工,必須納入勞保保障,8月新學期適用,為了負擔勞保費用各學校紛紛傳出將裁減員額,學生還沒享受到好處,反而先受害。

為負擔勞保費 各校紛紛裁員

為了支付勞保,台師大9月將全面取消教學助理聘用,過去教學助理每月領4000元至6000元,未來將視跟著教師的學生在學習教室經營、協助教師指導學生,互動上給予評分,學期末再視表現頒予獎助學金,台師大至少減少近5成的工讀生名額。

台大主任秘書林達德也表示,整體經費不變,三分之一經費用來付負擔勞健保費用,聘用人數將會減少一成到二成五,估計台大將減少500個聘用名額。

身心障礙勞工比例未達3% 面臨數千萬罰款

除工讀人數減少外,現有規定要求身心障礙勞工比例要達3%,若各大學無法聘足3%將得面臨每年數千萬罰款,光台大每年至少要罰4千萬、成大估超過5千萬、清大估3千多萬。

林達德解釋,台大目前若聘用全校所有身心障礙研究生,也只有0.6%,政府若無法比照消防將大學列入例外處理對象,這些罰款將讓台大減少聘用500個聘用名額,其衝擊就像「彗星撞地球」。

根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民營企業員工人數在67人以上者,需聘用1%身障者;公家機關則是員工數在34人以上,需聘用3%的身障者,否則每少聘1人就每月需繳2萬8元代金。

對此教育部次長陳德華回應,身心障礙受僱比率未達3%得罰款的問題,主管單位為衛福部及勞動部,教育部已向行政院反應,行政院目前指示從法令解釋方面著手,先避免涉及修法,開學前教育部也將邀請各大學,了解各大學面對兼任助理納保後面臨的各種問題,希望將衝擊降至最低。

學生成勞工 未來可提早十年退休

台大近6000多名的教學助理(TA)和工讀生屬「勞雇型」,全數納保,等於學校將多出6000名勞工,未來可提早退休,淡江大學政經系學生吳宛儒表示,因能納保感到開心,對未來很有保障,她認為,從大三開始就累積年資,未來就業後,可以提早退休,規畫自己的人生。

對於學生為來可能提早退休,成大副校長黃正弘則認為,是很不合理的,學生在學校就是學習,教授指導學生的同時,也能從中學習,萬一勞保年金破產,大家都倒楣。

勞動部也解釋,過去已和各大學溝通數次,無奈各校不重視,勞動部也說明,並非要求所有兼任助理都應納勞保,而是若有兼任助理工作內容受學校指揮、監督等,報酬與工作內容有勞務對價關係,就應視為「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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