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金改貪污案 瑞士返還阿扁億貪款

2015-09-04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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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司法單位原同意將扁家遭凍結的同額款項匯回台,雖扁子陳致中緊急向瑞士法院提異議,但日前已遭判決敗訴定讞。(資料照,吳逸驊攝)

瑞士司法單位原同意將扁家遭凍結的同額款項匯回台,雖扁子陳致中緊急向瑞士法院提異議,但日前已遭判決敗訴定讞。(資料照,吳逸驊攝)

特偵組4日從瑞士收到阿扁二次金改貪汙案元大併復華部分的不法所得,美金642萬9018元(約新台幣2億894萬3085元),繼追回前總統陳水扁龍潭案、南港案、國務機要費案及相關洗錢案之不法所得合計約2261萬4850美元,折合新台幣約6億8986萬多元後,今查扣取回的扁家資產已達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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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在二次金改時,利用元大併復華機會貪污2億元被判刑定讞,特偵組因此請求瑞士司法部,依判決將凍結在瑞士威格林銀行(Wegelin and Co. Private Bankers)的Avallo及Bravo帳戶中資產變現,並匯回台灣。

特偵組承辦檢察官分別於 102 年 10 月間及 103 年 12 月間,二度親赴瑞士與瑞士聯邦檢察署檢察官及瑞士司法部溝通討論司法互助事宜。瑞士司法單位原同意將扁家遭凍結的同額款項匯回台,雖扁子陳致中緊急向瑞士法院提異議,但日前已遭判決敗訴定讞。特偵組並於4日收到這2億多元。

二次金改貪污洗錢案件,陳水扁、吳淑珍所涉貪污部分,101年業經最高法院判處陳水扁有期徒刑 10 年,併科罰金新 台幣 1 億元,吳淑珍有期徒刑 8 年,併科罰金新臺幣 8,000 萬元,其中關於元大併復華之不法所得新臺幣 2 億元予以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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