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陳水扁今年1月獲准居家就醫,並於8月3日三度展延。據了解,除了陳水扁的病況經判定無法在監獄接受適當醫治,且根據最新的健康檢查,在精神狀況等評估項目上,已達多重障礙標準,失智狀況難以回復,以陳水扁為主嫌及共犯的案件,未來可能因此停止審判。
基於保障病人隱私及基本權利,醫療小組並未透露陳水扁的病況及檢查內容。陳水扁醫療小組召集人、前長庚醫院副院長陳順勝強調,外界僅以「失智」等概括性醫學名詞陳述病人情況,過於簡化且粗略,「是不準確的」;而法院及法務部也不會以病名或醫學名詞做法律判斷,而是以專業醫療診斷為基礎,加上更具體且精確的行為能力及相關風險評估,做為案件能否繼續審判的判斷標準。
陳水扁涉多案 判刑20年定讞
陳水扁涉及龍潭購地收賄、陳敏薰買官及洗錢等案被判刑定讞,合併應執行刑20年。去年陳水扁委託律師聲請保外就醫,法務部矯正署依據醫療評估報告,准許陳水扁居家接受醫療照護,並於每3個月評估是否延長,至8月初已獲第3次展延。
在陳水扁居家就醫期間,台中監獄定期派員訪視,並依據他的就醫狀況、就醫紀錄等,以及醫療小組進行檢查;除了每三個月一次向矯正署提出評估報告,檢視是否准許展延居家就醫期限外,醫療小組每個月都會針對陳水扁的病況、行為能力、精神狀況及可能風險進行檢查。
據透露,根據最新一次健康檢查,陳水扁的病況仍然符合「在監不能為適當醫治」的保外醫治標準;尤其在巴氏量表等綜合行為能力檢查項目上,一直以來處於多重障礙的情況,接近泛稱的「失智」,並未因居家照護而有所改善。
由於陳水扁一旦被判定「失智」,由於症狀之不可逆,將導致陳水扁所涉相關案件終將因涉案人無法有效為己辯護而停止審理。因此陳水扁的心智狀況是否因居家醫治而有所改善,成為扁案能否繼續審理的關鍵。
阿扁患中度巴金森氏症、輕度失智及腦神經退化等
對於陳水扁是否已經由醫療小組判定為「失智」,醫療小組以保護病人隱私的原則拒絕透露。但知情人士指出,台北地院早在5月便根據台中榮總及高雄長庚的診斷報告,認定陳水扁已有中度巴金森氏症、輕度失智及腦神經退化等症狀,也據以針對部分案件做出停止審理的決定。
此外,陳水扁同時因嚴重骨質疏鬆及其他疾病,可能面臨重大風險,也是相關案件停止審理的主要原因。
而根據陳水扁服刑以來的標準程序,醫療小組每個月會針對陳水扁病情進行詳細檢查;另外針對巴氏量表等行為能力評估項目,醫療小組會由3名以上神經內科、精神及復健科醫生共同進行診斷,並由醫療小組開會提出評估報告。
法務部報告 非僅醫療小組提供
陳順勝也說明,由於扁案事關重大,爭議性高,醫療小組在向法院及法務部提出的報告中,不僅包括文字病歷,還有照片、錄音及錄影,供司法機關用以判斷陳水扁的情況,最終是以是否具有行為能力,以及是否面臨生命風險等為判定標準,並非僅依據醫療小組報告進行法律判斷。
法界人士表示,陳水扁若因失智或多重障礙等因素,無法到庭受審,依法可以在律師提出聲請停止審理,由法院判定是否停審;例如在陳敏薰買官案中由檢方另案調查的洗錢案,被列為共犯的陳水扁便在5月透過律師提出停審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