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陳水扁與馬英九兩位前總統,在參選前或競選期間,都標榜「全民總統」理想,而有總統不宜兼任政黨領袖等言行,並試圖於當選後與所屬政黨保持距離;陳水扁與馬英九就任後,必須同時在政黨與政府中尋求代理人(黨主席與行政院院長),且總統與政黨都需建立體制外決策諮詢機制和黨政聯繫平臺,加上總統若無法有效掌控政黨,常會發生總統意志與黨意的落差現象,最終選擇掌控黨機器,讓黨政運作更密合。
諸如,2000年陳水扁就任總統後,時任高雄市長謝長廷同時擔任民進黨主席,在很多政策及兩岸議題上有自己的看法,造成府、黨不同調,最後陳水扁決定收回黨權,2002年在謝長廷任期即將屆滿之際,透過民進黨全代會通過「黨政同步」黨章修正案;2008年馬英九就就任總統之初,立法院擁有絕對多數的國民黨,發生監察院正副院長及委員同意權案同黨立委跑票,也讓馬決定控制黨機器,2009年以同額競選方式當選國民黨主席,並於2013年運作通過「以黨輔政、黨政密合」的總統兼任黨主席黨章修正案。
綜觀我國現行體制,總統及立法委員皆為全國性選舉所產生,故各有其全國性民意基礎,然依憲法總統為國家元首及三軍統帥,而行政院長為最高行政首長,為使憲政設計更為合宜,並解決民選總統均需透過兼任黨主席,方能貫徹政策運作的實況,建議參考法國第五共和憲法多年運作的實績,將我國憲法第五章「行政」修訂為:「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由總統主持內閣會議,必要時得由行政院長代理。」
當總統所屬政黨掌握立法院過半多數的一致政府時,自然具有行政及立法實權,理論上對政策及議案推行阻力較小,行政院長則為貫徹總統政策意志的執行長;反之,總統所屬政黨為立法院少數黨的分立政府時,宜任命由立法院最大黨及其聯盟共同推派之行政院長人選,以降低施政阻力,此舉一則更符合政黨政治的責任政治之說,另則有助於總統作為全民總統的制度設計。最後,並恢復立法院對行政院長的同意權或倒閣權,並研擬增設解散國會的設計,透過行政及立法相互間的制衡設計,方能使我國憲政體制更殝合宜周延。
*作者為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