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來是地方政權的更替,原來綠營執政、號稱風電大縣、要搞綠能專區的彰化縣、雲林縣等都「綠地變藍天」,新首長雖然口頭說前任所為、對縣民有利的計劃會持續,但現實則是:繼續努力幫前任完成其計劃,功勞多是前任。而如果以利益分配角度看,後任確實完全沒有為前任埋單的必要,加上地方漁會一直對風電有質疑,為支持前任搞來的風電得罪漁民未必划算。
再者綠營推風電時,不少效益與數據都明顯膨風過頭,需要再一一檢驗─最明顯的就是彰化縣說風電可為該縣創造的在地就業機會,從500人膨風到2萬人。如果拿台積電7000億元投資的5奈米新廠,預計將帶來4000個工作機會來比較,台積電的生產型態是24小時都不間斷,風電在完工運轉後,其實對人力需求就少,且多是監測維修為主,兩相比較,所謂為彰化創造2萬人就業機會,吹牛成份確實過多。
因此,地方首長更替固然不會讓所有風電計劃立即判死刑,但新首長的熱衷程度與支持力道應低於前任,這就會增加投資商的困難與風險而影響持續投資的意願。
此外,在綠電整個計劃環節中,有一個非常重要的環節:融資,未來國內外金融機構當對綠電─特別是金額龐大的風電的融資,應該是會採更保守的態度。離岸風電投資中,粗估一個風電場的開發金額動輒以千億元計,專案融資實屬必然。大部份風電開發商都要以「無追索權專案融資」進行借貸,也就是說未來還債完全依靠建設完成後的現金流(發電收入)為主。
這種方式對投資商而言是較「有保障」,但對銀行而言卻風險更高,因為銀行幾乎負擔全部的風險:不論是工程延誤或甚至無法完工,或完工後輸配電未能配合,甚至因颱風等自然災害導致設備損害而無收益時,銀行團的借貸等於一毛錢都收不到。原本外界就已擔心台電的輸配電工程難以配合,外海風電發出電卻「牽」不回來,造成「棄電」、收入也等於零,未來這種可能性會更高。
過去2年多,因為政府力推,「綠色金融」的宣傳撲天蓋地而來,金管會也放寬原本對放款的限制,變相施壓銀行增加對綠電貸款;但現在風向、環境變了,政府能夠有的支持力度下降,風險上升。坦白說,原本國內金融機構就因專業不足,對綠電融資保守以對;甚至連公營行庫都「陽奉陰違」─表面上高喊挺綠電、實際上對融資小心以對,未來金融機構必然對綠電融資更保守。
最後談到投資開發商,在選後看到經濟部公布新的躉購價格與規則後,開發商跟綠營一起陷入崩潰之中,廠商還聯合發表聲明,說經濟部的作法「將嚴重影響台灣在國際市場的信譽,打擊外國及本土投資者的信心」,因為「大家財務模型都要重做」,可能還會影響到「最終投資決定」。經濟部為此緊急與業者溝通,希望不要影響已有的計劃生變。
不過,不要懷疑,即使經濟部給出承諾,也未必有能力兌現,如果13個月後民進黨再丟掉中央政權,綠電政策更是面臨更大變局,開發商必須自己評估與承受風險。反過來看,在社會氛圍改變,經濟部大概不敢再給出開發商期待的夢幻價格、及毫無保留與無限期的支持了,否則13個月後的大選,就要等著迎接另一次大崩潰。
吸引全球風電廠來的那個超高價格,原本就是荒誕不實際,現在沒了只是回歸常態。開發商必須以「常態」評估是否要在台灣投資風電,而不是寄望不實際、充滿政治與社會風險、註定生變的夢幻價格─某個觀點而言,此時情勢生變倒是好事,雖然會有損失,但相較幾年後花費更多後再生變,對開發商反而更不利。
雖然這次公投結果,讓核電復活,台灣不再訂死在2025年全面廢核,但綠電仍應推動;在續用核電下,綠電完成壓力較小,政府可以用較常態性方式推動,不必再給不合理的高收購價保證,因為犧牲全民的荷包;也不要再撲天蓋地為種電破壞生態,因為得不償失。此刻綠電崩潰,對台灣而言未必不是好事一件;至於開發商要留要走,就看其評估抉擇了,如果決定撤退,就請慢走,台灣不必剜肉相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