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有條件許可函」正表示若未來條件未達成則此「許可」作廢。以金融機構而言,這代表了極大不確定性及風險。再加上前述漁民抗爭,地方政府建照卡關等風險,每案高達數百億元的鉅額貸款很可能血本無歸,未來如何向股東及金融管理機構交待?
得標業者聰明得很,老早預見前途多艱。君不見許多業者在尚未簽約離實質動工還遠得很的今日就急著出脫持股?到時國外業者拍拍屁股走人,國內金融業就等著因收這個爛攤子而造成的巨大金融風暴吧。
當初為了發展綠能以發展綠能產業為理由就是大錯,兩者根本不應混為一談,現在倒因爲果搞得是一團亂就是替錯誤政策找理由的後果。
為何說處理離岸風電是當務之急,重中之重?不錯,蔡政府能源政策有好幾個需要大刀闊斧改正之處。以核電延役,核四重啓而言,只要留得青山在,下屆政府均可改正。以擴大燃氣取代燃煤的錯誤而言,真正大錢是購氣成本,只要購氣合約未簽,下屆政府也可改正。太陽能因諸多因素,也不可能一步到位。獨有離岸風電一項,若蔡政府一意孤行簽署合約,下屆政府即使解約以減少損失也絕對是全民都要剝一層皮的重大工程。
以風電取代核電代價二兆元,是蔡政府施政的最大汚點,也將拖垮整個民進黨。蔡團隊的能源智囊原本就是一群不食人間煙火,生活在象牙塔中的學者。蔡總統懸崖勒馬也可避免「識人不明」的歷史定位,一切都在總統一念之間。
*作者為台灣能源部落格版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