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敲鑼打鼓提出經濟刺激方案,目標是提振消費,金額是40.8億元台幣。看了這個方案及行政院的說明,加上甫公布的第3季經濟成長率掉入衰退1.01%,或許,該為台灣經濟奏哀樂,大家自求多福了吧!
行政院的「消費提振措施」範圍包括「節能省水」、「數位生活」、「網購促銷」及「國民旅遊」等四大面向,對購置節能、省水產品、小型農機具,補助固網寬頻升級、2G升速4G及2G換購4G手機、網路聯合行銷活動(愛shopping),及住宿旅遊給予補貼。時間從11月7日起至明年2月29日,預計花40.8億元,估計可增加國內生產毛額(GDP)154億元。
這個方案確實是問題多多。第一個問題是針對消費,其效益其實問題非常大;第二個問題是高估其效益,第三個問題是手筆太小,杯水車薪、難挽經濟下行趨勢。
一般國家為了刺激經濟時的手段,除了貨幣政策外,財政政策上主要是2個方式:增加投資或增加消費;增加投資主要是編列預算增加公共建設支出;增加消費則是消費補貼或減稅以增加民間消費。
兩者各有利弊,公共投資的乘數效果明確、且可提升公共建設品質、累積未來競爭優勢,是其優點;缺點則是時效難以掌握,往往公共建設釋出時,不景氣已成過去式。增加消費的優點是反應較快,缺點是減稅或補貼,民眾獲利後未必全花掉(邊際消費傾向大概只有0.3左右)、或是以此取代原本就要進行的消費,其效益多不如預期;且提振消費固然滿足當期經濟需求,但「花掉就花掉」,無助國家整體經濟體質的提升。
因此,這次行政院把目標對準提振消費,坦白說,本質上就不是太好的方案。更何況,其能增加的效益,恐怕會少到讓人無感。最明顯的例子是2009年,金融海嘯後,政府為了刺激消費,舉債籌措858億元發放消費券。最後對經濟的挹注,只有原本預估的三分之一左右。也就是說,有6-7成是屬於替代效果,民眾原本就要花的錢,改用消費券。
結果是政府舉債花大錢(858億),得到對GDP的增加只有300多億。如果這858億是用在增加公共建設,即使只以1.3-1.5的乘數計,效益至少在千億以上。
行政院這次以消費補貼方式,支出40.8億,期望帶來GDP的增加是154億。雖然這是以部份補貼方式,希望發揮槓桿效應,確實是比發消費券聰明且節省的方式。但如考慮到對原先消費的取代效果,及由過去的案例看,154億應該是高估不少。甚至即使達到154億元的效果,相對15.5兆元左右GDP,大概也只增加接近0.001的GDP,實在是挺無感的。
相較之下,同樣陷入經濟低迷的韓國,在7月時就推出含金融援助與公共建設在內的財政政策支持經濟,金額近200億美元(相當於6500億台幣),預估可增加0.3個百分點的經濟成長率。行政院提出的40.8億元措施,小家子氣了一點。
當然,換個角度看,行政院只端得出這種「無感兼無效」的刺激政策,也是值得同情,因為,手一摸口袋,發現空空如也,要拿出稍具規模、有感的財政刺激政策,也難。大家只能自求多福,祈禱全球經濟─特別是占台灣出口4成的中國經濟,早點止跌回升,讓出口回到成長正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