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孩子可以再等等 生育給付將自1萬8增至3萬6

2015-11-03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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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環委員會2日討論修正《國民年金法》,初審通過提高生育給付增至2個月。(陳明仁攝)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環委員會2日討論修正《國民年金法》,初審通過提高生育給付增至2個月。(陳明仁攝)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環委員會2日討論修正《國民年金法》,初審通過提高生育給付增至2個月,產婦1胎可領3萬6564元的生育補助金,2胎以上則按比例增付。衛福部社會保險司長曲同光表示,若草案順利於本會期三讀通過,最快明年初可望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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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支出增加情況,目前國保投保人數約360萬人,1年約1萬8000人申請生育給付,若以按月投保金額1萬8282元計算,1年支出約3.3億元。若提高生育給付至2個月,政府1年支出逾6.5億元,對國保財務影響有限。

不過,若是被保險人同時符合其他社會保險生育給付或補助條件者,必須擇一請領。例如國保被保險人分娩,其配偶為農保被保險人,並已請領農保生育給付,則國保被保險人不得以同一生育來重複請領國保生育給付。

另外,立委陳節如指出,現行法規有漏洞,欠繳國民年金者,生產時只要補繳1000元,就可以請領1萬8000多元的生育給付,經追查發現,過去已有188件欠費者利用法規漏洞而領走生育給付,總金額達308萬元,這次修法必須一併修正。對此,曲同光說,國民年金開辦7年來,確實發現該情形,去年已修改分期付款辦法,從1期1000元調升至6000元;且修法後國保欠費者,仍可採用分期付款或延遲付款,但至少要繳交國保生育給付的5成,也就是1萬8282元,才能請領給付。

立委江惠貞也表示,過去給付發現,愈是高薪資所得,得到保障愈多,而參與國保是在沒有工作的情況下,多屬於經濟弱勢,需求較強卻保障不足,相較於其他保險偏低,應適度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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