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名國民黨立委連署要大降股利所得稅率,如果成功,一口氣可讓國庫稅收損失640億元,而受惠者幾乎全是較高所得的富人。此案再加上已箭在弦上的廢證所稅案,立委的作為堪稱大開賦稅公平、社會正義的倒車。
立委提案修法,要將現行個人股利所得最高課以45%所得稅,改採分級課稅。綜所稅適用稅率為30%、40%、45%者─也就是年收入淨額達235萬元以上的家庭,其股利收入改以單一稅率20%課徵;綜所稅率20%、12%、5%者的股利所得維持累進稅率不變。而立院財委會週三也將召開資本利得課稅檢討會議,財政部長張盛和將提出「資本市場租稅架構總體檢」專案報告,屆時,股利減稅案與廢除證所稅必然成為焦點。
股利減稅案,表面上要讓全體股民受惠,但實質受惠者則是富人為主。所得低者一來擁有股票的比率當然低,即使有也是大散戶,持有股票少;二來所得低者適用稅率原本就低,這次股利減稅受惠者是綜所稅率在30%以上者。
看看數據也是如此,每年股利所得約7200億,其中一半是適用30%以上稅率者拿走,這些才是降股利稅最大受惠者。依照財政部的估計,立委這項「德政」,讓稅收一口氣短少640億。
如果這些立委的理念是認為股利所得「以分離課稅較佳」,那就該是全部都採20%的分離課稅。但立委顯然不想也不敢得罪那些適用稅率較低者,因此讓綜所稅率較低者維持分離課稅(代表不會被到稅),但綜所稅率較高者則搞出一套分離課稅制,讓這些高稅率者的股利所得稅率由原本的30-45%,一口氣降到20%。
立委發明這套減稅方案,有人採累進稅率、有人採分離課稅、固定稅率,在稅制上倒也算是「創新」,只是嚴重違反稅制理念;而其為富人(包括自己在內)減稅之意圖明顯。
而藍營正全力要廢除的證所稅,更是只有大戶才需要繳交,兩大減稅政策,受惠者全部集中高所得者、高股利家庭,藍委們竟能厚顏至斯的提出這種減稅政策?
台灣過去對股、房兩市未課資本利得稅,一直被認為是造成賦稅不公的主要因素;而全球化、社會M型化等因素,又加遽貧富差距、所得不公。這幾年,好不容易才逐漸建立起的證所稅、富人稅(調高最高稅率到45%)、股利抵稅減半、甚至房地合一稅制,看起來在既得利益者反撲下,全部面臨鬆動。
廢除證所稅的理由說是證所稅逼大戶出走、抑制台股上漲,股利減稅的理由說是造成棄權賣壓,股價漲不上去。但事實上台股積弱有全球金融市場大環境及國內產業困境等因素,全部歸因稅制,明顯非事實。如果這些理由成立,現在房市已反轉下跌,明年可能進一步下挫,建商及炒房團體,倒也有充份理由再要求房地合一稅制延後實施─或甚至直接要求廢除,讓台灣重回炒房投機客的天堂。
合理嗎?社會能接受嗎?台灣民眾要的到底是表面繁華榮景、但利益實質全歸富人炒家的股房市,還是雖然相對較平穩,但稅賦更公平、貧富差距更小的經濟情況與稅制呢?藍委敢於提出這些不公不義的減稅措施,難道是預知明年選後要下台,要趁選前抓住最後機會,一口氣把這些稅制全部取消、降低嗎?
而如果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蔡英文,連行政院祭出區區40.8億元的提振消費措施,都要質疑「有政策買票之嫌」而期期以為不可,那對藍委們要為富人減稅640億元、還有廢除證所稅之舉,豈不是更該質疑、批判、甚至拿出阻擋開放美牛豬而占據立院主席台的「氣魄」阻止其通過,而不是口頭說說「不妥」而已?
這批提案為股利所得減稅的立委,在稅制上確實有「創新」的貢獻,特別列出連署立委以表揚之,名單如下:潘維剛、費鴻泰、吳育昇、林滄敏、李貴敏、林德福、詹凱臣、詹滿容、邱文彥、陳碧涵、王惠美、黃昭順、廖國棟、蘇清泉、孔文吉、楊玉欣、張嘉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