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黨社會民主黨聯盟不滿總統馬英九參與馬習會,5日前往特偵組,告發總統馬英九涉犯刑法第104條、113條及114條之外患罪。10日法務部長羅瑩雪接受質詢時,國民黨立委呂學樟詢問她,馬英九是否涉及外患罪?羅瑩雪僅表示,不懂檢舉人所說的違法事由。但也強調,只要有人向檢察機關告發、檢舉,檢察官都會依法辦理。
綠黨社會民主黨聯盟成員之一的律師李晏榕認為,馬英九迴避立法院監督,擅自與習近平約定會面,已明顯違反刑法第113條「私與外國政府或其他派遣之人為約定者」。除了綠社盟以外,前國民黨中央委員李柏融也不滿馬習會,於9日前往高雄高分檢,按鈴控告馬英九涉嫌外患罪,全案已由檢察官方娜蓉受理偵訊。李柏融抨擊,馬英九身為中華民國總統,卻與共匪頭子密談,明顯涉嫌違反外患罪。更強調,馬英九未提一中各表,否定台灣自決權,要求檢方追究涉嫌外患罪。
羅瑩雪在立法院接受質詢,被問及相關事宜時回應,自己聽不太懂檢舉人說的是什麼違法的事,但只要有人提告,檢方都會依法偵辦。而呂學樟也質疑,蔡英文說要放棄南海主權,有沒有涉外患罪?羅瑩雪僅重申,如有實際資料,檢方都會依法偵辦。
第104條 通謀外國或其派遣之人,意圖使中華民國領域屬於該國或他國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預備或陰謀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113條 應經政府允許之事項,未受允許,私與外國政府或其他派遣之人為約定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114條 受政府之委任,處理對於外國政府之事務,而違背其委任,致生損害於中華民國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