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不肖業者吳美孃經屏東地檢署查獲,利用回收廚餘名義,向各大賣場低價收購過期食品、肉品,經由挑選過後,分裝賣給下游便當店、小吃店,目前吳美孃已被違反《刑法》妨害衛生食品罪、詐欺罪、《廢棄物清理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偵訊中。
據屏東地檢署指出,吳美孃與兒子沈育正、沈和昌以養豬名義,每天開著自用小貨車到高雄地區各大賣場收購過期食品、蔬果、肉類,在經過分類後,把外觀尚佳的肉類、蔬果經清洗、去除異味、雜質後,用塑膠袋分裝,以每包100元賣給下游的便當、小吃店業者,剩下腐爛食物再餵其飼養的豬隻。
屏東地檢署一共搜索15個地點,也進行相關賣場稽查,11日傳喚被告與證人一共20人到案,目前有2名被告以新台幣12萬、6萬元交保,吳女等3人依違反《刑法》妨害衛生食品罪、詐欺罪、廢棄物清理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偵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