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人習慣上街頭抗爭與其民主制度有很大的關係。法國人民無法自己直接發動公投,只好透過街頭抗爭的方式讓執政者關注到人民的痛苦,讓議會成員表達民意,以致修改政策或法規,但這次黃背心運動連續進行五個週末,人民對政府的承諾還是不滿意,因此決定要建立新的公投形式。
黃背心運動持續五週,上週六(12月15日)是第五場抗議,遇到低溫且上週斯特拉斯堡發生的一起恐怖襲擊事件,導致抗議民眾驟減。但上周一總統馬克宏釋出一系列改善低薪階層的社會經濟政策,並沒有安撫人民的怨氣,反而確立了一項政治訴求——建立民眾直接參與民主的形式,名為「公民建議公投」( référendum d'initiative citoyenne,簡稱Le RIC)。
黃背心運動在起初強調他們不帶政治性,沒有主要的領導者、抗議民眾也包含左派及右派的人士。實際上,黃背心運動的部分訴求與法國極左黨極右黨存在交叉共同之處,其頭面活躍人士也有不同的黨派背景。黃背心運動的一大特色是訴求眾多混亂,外界難以理解,但經過了五週,「公民建議公投」的訴求越來越明確和強烈,而且有一些具體內容,成為12月15日街頭抗議活動中的新特點。
法國右翼費加洛報(Le Figaro)就此給予分析評論。所謂「公民建議公投」就是要讓「人民」有權成為一項國家法案建議的提出者,這可能將是這場黃背心運動所達到的更深層次:黃背心運動不僅要求政府解決生活費用昂貴的問題,也要求更好地表達公民的政治意願,因為他們認為現有的政界人士不再能代表自己了。
法國目前的公投方式門檻過高
自從2008年法國修改憲法以來,「公投」就獲得特別的歡迎。但直到目前法國的公投有四種形式,前兩種分別是「立法公投」和「憲法公投」,都是要由議會向總統提出公投建議,或者就一項有嚴重爭議的重要法律提案提起公投,如果涉及修改憲法,則要有三分之二的議員通過才可舉行公投。另外兩種公投是地方議題和歐洲議題的公投。
2008年,時任法國總統薩科齊提出的憲法修正案中,增加了一種新的公投:référendum d'initiative partagée,規定如果有五分之一的參眾議員,即185人以上的提議,並有十分之一的選民,即450萬人的支持,就可以舉行公投。這一憲法修正案在2015年生效,與黃背心提出的「公民建議公投」有比較接近的部分,但卻由於複雜而尚未實施過。
公投的爭議要溯及到孟德斯鳩和盧梭
有關公投的辯論,在法國已經由來已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