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淑娟專欄:讓許文龍釣得到魚 全民奉上2千億?

2015-11-17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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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河川治理已是常態性業務,不符合特別預算編列原則。(朱淑娟攝)

污染河川治理已是常態性業務,不符合特別預算編列原則。(朱淑娟攝)

奇美集團創辦人許文龍因為釣不到魚,直指是河川污染造成的,於是請前立委王幸男草擬一份「污染河川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要編列2千億元特別預算。先不論釣不到魚的原因很多,但財團直接提案編列特別預算,內容草率一堆廢文,還自己指定主管機關是內政部。然後33位朝野立委還埋單幫忙提案,也真讓人大開眼界。是否問問子孫,為了讓許文龍釣得到魚,願不願意舉債奉上2千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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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預算常態化,國家財政將亡

所謂「特別預算」,是除了年度經常編列的預算外,行政院為了因應緊急重大情事得編列的預算。而所謂「緊急重大情事」包括以下四項: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國家經濟重大變故、重大災變、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等。

也就是說,編列特別預算的前提有兩個,一是緊急、二是重大,例如921大震或88風災才符合編列條件。但很不幸,近20年來政府特別預算編列已經常態化,每隔一、兩年就一個,已沒有「特別」的意義。而一般預算已經赤字,特別預算財源主要靠舉債。《公共債務法》規定,特別預算舉債不列入舉債上限,如再把特別預算加進去,舉債都快接近七兆,占國內生產毛額(GDP)將近50%。

而特別預算因舉債而來,有世代正義的問題,這一代借的錢,要下一代來還,沒買公債的人要付出較多稅收去支付給有買公債的人利息。當債務太多,一般稅收償還不了,人民將面臨加稅負擔。更嚴重的是,如果未來又發生系統性金融風暴,政府為了因應突發狀況所能採取的財政作為就相對限縮。

這次選舉,許多立委參選人都提到為了世代正義,年金必須改革,但其實讓世代不正義的還有特別預算的編列。只不過這種預算進入立法院審查時,不但不會有立委反對,還爭相加碼,因為這些錢最後都變成立委的小金庫,嘉惠選區建設。

舉一個例子。8年1160億「水患治理特別條例」2013年底到期前,行政院另提6年600億「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朝野立委爭相加碼、醜態百出,最後於2014年1月加碼到660億三讀通過。至於治水成效,當然無人聞問。

河川污染整治是經常公務,毫無特別可言

再來看這次許文龍請立委提案的2千億污染河川治理特別條例,完全不符合「緊急、重大」的特別預算編列原則,因為河川污染整治,都是經常公務就在做的事。而且條例內文提到的工作,包括:集水區治理、水土保持、河川整治、下水道建設…,還跟660億流域治理特別預算的工作重疊。

此外,目前還在執行的相關計畫還有:內政部的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農委會的治山防災計畫,以及環保署依愛台12建設所提的「水體環境水質改善計畫」,編列56億元整治國內重度污染的11條河川。今年環保署又開始向事業收取水污費,做的也是差不多的事,經費早已疊床架屋,何故一再重複編列預算?

何況河川污染冤有頭、債有主,生活污水、畜牧廢水、事業廢水,該改進的事太多了,灌排分離、加強稽查企業偷排廢水、提高畜牧廢水罰款…,隨便舉例都有一堆。重點是檢討這些工作的成效,而不是又急著加碼編預算。

然而另一方面,我們卻看到政府不斷在做破壞水土的事,農委會水保局放寬水庫集水區管制、地方政府忙著解編集水區、環保署放寬水庫集水區環評規定。一邊做破壞水土、污染河川的事,一邊在舉債整治河川,本末倒置,毫無道理。

上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召委陳節如在立法院舉行特別條例公聽會,許文龍也在網路發起連署,要求盡速通過這2千億元特別條例。呼籲全民要求立委嚴格監督預算編列,也要求企業家不要胡亂主導立法院,這只會讓台灣陷入更大的財政風暴。任何編得不明不白的錢坑法案,也絕對要反對到底。

*作者為獨立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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