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不動產節稅 這招不靈了
這裡還有一個現象值得民眾特別注意,即雖然明年房地合一新制已實施,但民眾賣房會處於「一屋兩制」的狀況,民眾須清楚自己房子的買進及持有期間,再判斷賣房時是要用新制(房地合一)課稅,或用舊制(只對房屋所得)課稅,了解稅務成本後,才能判斷買賣房子的最佳時機。
房地合一新制實施後,常用的贈與不動產給子女的節稅概念也會產生變化。過去,父母要贈與財產給子女時,通常不會送大筆現金,而是先買不動產後,再送不動產給子女;因為送現金馬上就必須以現金價值課贈與稅,而用現金買下不動產送給子女,是以房子及土地的公告現值去課贈與稅,因房子及土地的公告現值遠低於市價,應繳納的贈與稅就低很多,透過這種操作可省下大筆贈與稅。但明年房地合一實施後,這招就不靈驗了。
明年起,送房子給子女仍可節省贈與稅,但子女取得房地的成本也是以較低的公告現值計算,將來子女要賣房時,後續的房地合一所得稅就會變貴了,這是父母要贈與不動產給子女時,必須考慮的新因素。
此外,張芷表示,房地合一除了關係到民眾買賣房屋的稅務,也會牽涉到建商的賣屋策略;根據該事務所與建商討論的結果,未來建商會傾向興建小坪數低總價的房屋,且鎖定長期自住型的客戶。
小坪數低總價 將成新主流
這是因為房地合一新制,對於長期自住者有特別的稅負優惠,民眾出售的房屋只要持有滿6年,且6年以一戶為限,出售時可以享受400萬元免稅額,超過400萬元的部分,稅率只有10%;與1年內短期買賣的房地合一稅率45%,相差很多。
同時,「小坪數低總價」的房屋,也可避掉高額的房屋稅,尤其是雙北地區的房屋總價超出7000萬元,就被歸類為豪宅,房屋稅會比較高,若高總價房屋位於台北市內,還要再加一道「豪宅稅」;因此,大坪數高總價的豪宅,在房地合一新制和豪宅稅夾攻下,將愈來愈不受歡迎。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財訊雙周刊